透视中国信保: 累计支持国内外贸易 和投资3.1万亿美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致鸿 北京报道
2017-09-16 07:00

随着政策性银行监管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政策性银行备受关注。与此同时,作为我国惟一的政策性信用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国信保”)16年的发展历程亦是值得回味。

2001年12月18日,在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7天后,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信保正式挂牌运营。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数据测算,自2012年以来,我国每100美元出口就有25美元左右是在中国信保的出口信用保险直接或间接带动下实现,中国信保每年促进和保障我国就业1500万人左右,作用凸显。目前,部分商业保险公司也已介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领域。

事实上,国家始终将出口信用保险作为稳定外贸增长的重要举措。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国信保累计支持国内外贸易和投资3.1万亿美元,为数万家出口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累计向企业支付赔款100亿美元,带动240余家银行为出口企业融资超过2.8万亿元人民币。

支持外经贸发展:上半年承保金额2573.9亿美元

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外经贸发展的作用显而易见。

2001-2008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7年间,经济全球化使我国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我国逐步建立了适应我国国情的出口信用保险机制。在这一阶段,中国信保的年承保规模从最初的27.5亿美元增长到627.5亿美元。

据中国信保官网信息,其业务范围包括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国内信用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等。

2009-2012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国家多次将出口信用保险作为稳定外贸增长的重要举措。2009年当年,中国信保承保规模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至2012年,4年间共实现承保金额9127.6亿美元。

2013年以来,中国信保承保能力、偿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政策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如今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更是承担着更为重要的任务。

今年上半年,中国信保承保金额2573.9亿美元,同比增长14.6%;向客户支付赔款5.2亿美元,同比增长0.6%;支持企业获得银行融资195.9亿美元,同比增长40.5%;支持企业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出口、投资、开展工程承包业务累计金额达627.8亿美元,同比增长7.4%。

其中,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承保金额合计346.4亿美元,同比增长32.8%;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实现承保金额2051.7亿美元,同比增长12.4%。

中国信保副总经理查卫民介绍,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层次不断提高,投建营一体化、中国技术标准的输出、自主品牌的全球化布局等新趋势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使企业面临的风险变化转型。

为此,查卫民表示,中国信保一是加入国家推进“一带一路”项目的机制中,并发挥相应作用;二是整体服务前移,进行国别整体开发,推动项目落实。

例如,中国信保将海外投资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等产品相结合,承保了约旦油页岩循环流化床发电厂项目。

“这一项目是典型的投建营一体化项目。中国信保基于项目融资模式设计了覆盖政治风险、政府违约风险和商业风险、涉及多个险种的保险方案,由此带动中资银团为项目提供约16亿美元融资。”查卫民说。

据悉,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年上半年,中国信保对沿线国家的承保金额累计超过4800亿美元,向企业和银行支付赔款17.3亿美元,其中承保“一带一路”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工程承包和投资项目1200余个,重点支持了铁路、电力、通信、钢铁、汽车、工程机械等行业。

机遇面前,风险不可忽视。

中国信保贸易险业务总监、贸易险管理部总经理徐新伟透露,今年上半年,工程机械、整车汽配及消费电子、海工等行业风险较高。

对于针对性的管控风险措施,以船舶行业风险为例,徐新伟表示,一方面继续实行整体积极的承保政策,在商船承保支持上保持稳定,促进新船项目保订单、保融资、促交船,帮助中国船厂稳固新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对于船东接船困难、船东债务重组的项目,通过出具展期批单,帮助船厂继续获得风险保障以及在此基础上的银行建设期融资。

此外,徐新伟称,在风险跟踪、处置方面,比如,中国信保在全球各地建立了调查追偿渠道网络,实现承保国别全覆盖,在多数案件项下,都会委托出险国别专业渠道对案件进行处理,将调查追讨进展通报被保险人,就案件勘查、欠款追讨、损失评估、法律意见分析及诉讼仲裁等方面提供服务;可以利用自身承保平台优势,联合国内所有出险企业,采取统一行动,一致对外,共同抵御同一买方恶意拖欠等行为。

改变:短期业务市场化经营

在中国信保作用凸显之时,越来越多的商业保险公司也在加入其中。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际通行且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贸易促进措施,分为商业性(短期)和政策性(中长期)两类保险。从各国情况看,出口信用保险多由官方或准官方机构经营,业务相对稳定。

不过,在中国信保运营多年后,商业保险公司开始介入部分领域,即2013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已放开,目前,除中国信保外,人保财险、平安产险等保险机构亦有参与。

回溯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放开的历程。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出台的《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提出,“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研究开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竞争,支持出口贸易。

此后,放开短期信用保险的声音时有出现。例如,2010年,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表示:“鉴于我国仍然处于信用保险业务发展初期,可以保留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地位不变,但应允许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在市场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可以借鉴国际市场的发展经验,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交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由国家指定的政策性保险公司经营或者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

2012年,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表示,研究放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的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短期险业务,研究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机制,稳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面。

对于这一变化,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表示,“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风险相对较高,因为出口信用保险更多受当地的政治、安全等因素的影响,长期变化难以预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表示认同。朱俊生表示,“出口信用保险涉及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期限相对较短,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反之,因此后者风险更为多发。”

“出口信用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不同,其承保的业务风险主要在国外,涉及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中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既有海外买家和银行的信用风险,又有国外政府的主权信用风险以及战争、征收、汇兑限制等政治风险。”朱俊生称。

至于盈利问题,朱俊生坦言,“出口信用保险是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盈利性政策性保险业务。不同于银行发放贷款,也不同于财产险保障财产安全,出口信用保险对外经贸的促进作用更多地体现在提振信心、提升信用上,因此不能简单通过某一指标衡量。” (编辑:周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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