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冻结股权 宏达股份实控人变更受阻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张奇 北京报道
2017-09-20 12:48

日前,宏达股份(600331)公布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合集团拟共斥43亿元实现对宏达股份的控股,其中18亿元为股权转让价款,25亿元用于解决相关诉讼问题。

变动前,刘沧龙为宏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变动完成后,泰合集团将成为宏达实业、宏达集团的控股股东,控股比例达到 100%,从而间接持有宏达股份26.88%的股份。王仁果、张碧华夫妇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据了解,泰合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刘沧龙、秦玲、马宏、刘芳、刘凤山以及刘凤川所持有的宏达实业60%股权和宏达集团 43.40%股权,并自深圳市广深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四川广鹏商贸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宏达实业股权方面,刘沧龙所持42%股权交易对价2.45亿元,秦玲、马宏、刘芳、刘凤山和刘凤川合计持有18%,交易对价1.15亿元。宏达集团股权方面,刘沧龙所持30.38%交易对价9.8亿元,秦玲、马宏、刘芳、刘凤山和刘凤川合计所持13.02%,交易对价4.1亿元。

但股权转让并非一路坦途。截至目前,泰合集团已持有宏达实业、宏达集团股例分别为 18.00%、33.02%。但宏达集团、刘沧龙持有的宏达实业合计82%的股权被安信信托冻结,无法过户。

事情源于2016 年9月,安信信托与宏达集团签订了《安信创赢 33 号·宏达集团债权流动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债权转让协议》,据相关交易文件约定,如宏达实业、宏达集团若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等情形”应立即书面通知安信信托。

由于相关变更未及时通知,安信信托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讼标的金额为10亿元。冻结宏达集团持有宏达实业的 40%股权,冻结刘沧龙持有宏达实业的 42%股权,冻结宏达实业持有宏达集团的 36.6%股权,冻结刘沧龙持有宏达集团的30.38% 股权,冻结期限 3 年,自 2017 年 9 月 14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13 日止。

与此同时,上述股权变动事项亦收到上交所问询函,并要求于25日前回复。主要关注四方面内容:一是关注司法冻结事项,包括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及宏达集团、宏达实业与安信信托的经济纠纷的具体情况,冻结是否对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实质障碍等。二是关于泰合集团收购资金来源。三是关于有关部门行政许可。四是信批及时性。

据了解,因宏达股份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份,且本次转让尚需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因此上交所要求补充披露,股权转让具体需要履行哪些部门的行政许可,以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需要说明,今年初宏达股份拟收购四川信托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若交易成功持股比例将超过六成。不过最终该重组事项终止,原因亦在于股份被冻结。

因涉及诉讼事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宏达股份持有的四川信托22.1605%股权,此外宏达集团持有的四川信托7.7143%股权亦被冻结。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前述诉讼产生的原因在于参与金鼎锌业增资扩股中面临纠纷。

据悉,本次交易涉及的43亿资金中,除18亿股权转让款外,另外25亿主要用于向宏达实业增资以设立专项资金,进而处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云民初字95 号案件所涉及的败诉及对外赔偿等或有事项。

资料显示,泰合集团始创于1995 年,现控股参股上市公司、民营银行、自持和管理 21 家高星级或主题式酒店,控股 3 所职业院校,参股多家金融机构及拥有多家各类子公司。分别持有广安思源农商行、达州银行、恒丰村镇银行、四川仪陇农商行35%、7.3%、10%、2.6%股权。

截至2017年6月末,泰合集团总资产201.77亿元,资产负债率65.78%,上半年实现营收10.68亿元,净利润2.1亿元。

(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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