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月底启动共有产权房新政 超三成房源面向“新北京人”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综合报道
2017-09-21 12:04

北京将从9月30日起实施共有产权住房新政。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共有产权可在户籍所在区或工作所在区申请,其中至少三成房源将面向“新北京人”。

据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消息,北京将从9月30日起实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共有产权可在户籍所在区或工作所在区申请,其中至少三成房源将面向“新北京人”。

房价低于同地段 非本区户口上班族可申请

根据《办法》,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对于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条件,《办法》规定,申请购买的家庭应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家庭成员在北京本市均无住房,无住房转出记录。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三年大限”针对“假离婚”

针对可能出现的“假离婚”问题,《办法》规定,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而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则不受此限制。

在配售上,共有产权住房是由各区组织,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家庭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比如朝阳区户籍的家庭,如果在海淀区上班,也可以申请海淀区的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可出租 满5年可转让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政府与购买人是按“份”共有房子的产权。

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再上市,《办法》规定,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可转让给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共有产权住房还可以出租。按照《办法》规定,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获得的租金收益由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分享。

逾三成房源面向“新北京人”

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用地,《办法》要求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市住建委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及土地供应计划中单独列出、优先供应。

针对北京东城区、西城区等中心城区缺少共有产权住房供地和房源的问题,《办法》规定,北京市住建委将在发展新区统筹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中心城区房源供应不足。东城区、西城区户籍的市民,如果工作地点不在东、西城区,申请工作所在区的共有产权房,与项目所在区户籍家庭享有同等待遇。

此外,《办法》规定,各区的共有产权住房房源中,用于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5年内推25万套房源 首个项目即将发售

另据《北京日报》9月21日消息,共有产权住房新政月底实施后,北京市政府将加快这类房源的建设与供应。今后5年全市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在这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中,包括转化剩余未售的2.3万套和原计划建设的自住房。通过加快房源供应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北京市政府正在会同各区政府加快推进今年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组织建设,推进项目尽快入市。此前,首开保利锦都家园已作为自住房进行申购,目前正处在资格审核阶段。按照未售自住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的要求,该项目有望成为第一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该项目将很快进入摇号配售状态。

此外,北京各区也正着手成立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编制合同示范文本,建立项目销售价格和份额比例评估机制,确保新政顺利实施。

(编辑: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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