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21世纪经济报道 施李正
2017-10-11 07:00

施李正(美国杜兰大学卫生系统分析研究中心主任,Regents讲座教授)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于9月29日发表了《中国健康事业的发展与人权进步》白皮书。首次从七个方面系统阐述了中国健康事业在各方面取得的瞩目成就,反映了中国健康人权的进展状况,体现了以人为本、全民健康的核心理念。10月9日国庆长假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讨论深化医改的议题。前者可以视为后者的政策制定的基础,后者也体现了前者的理念主旨。

2009年启动的深化医改以来,给中国的医疗健康事业打下了不错的基础。中国个人卫生支出已经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30%以下,人均预期寿命已超过世界中高收入国家人均寿命平均水平,2016年为76.5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在95%以上,覆盖人口超过13亿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大幅提升,实施12大类4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居民生命全过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公开透明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省级网上集中采购,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相比制度实施前,基本药物销售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国超过一半的县(市)开展了基层首诊试点,县域内就诊率达80%以上。

中国医改带来的健康事业发展的成绩也为国际社会肯定,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中国健康事业是“发展中国家的典范”。国际顶尖医学期刊《柳叶刀》发表的最新研究也指出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成绩斐然,自1990年至2015年25年间,医疗可及性与质量的进步幅度位居全球第三。政府将继续以公立医院改革和医联体建设为医改抓手,优化资源配置保障人民健康。中国健康政策的未来视野可以更大,优化资源配置就意味着应重点突出,更为公平有效的惠及更多的群体。

应加快中西部地区健康事业建设

健康权可被视为有权享受有效和综合卫生制度的服务,卫生制度是根据国家和当地优先事项制定的,是向所有人提供服务的。作为中国健康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当前,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存量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抓好健康扶贫兜底和中西部地区这两个重点,就抓住了脱贫攻坚的重点人群与重点区域,政策发力才更有的放矢,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方能真正达到精准健康扶贫的2020总体目标。

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应坚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方式

2009年开展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对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旧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深化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遴选、采购供应、合理使用等一系列政策,确保了基本药物在任何时候都有足够数量的可获得性。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有助于彻底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养医机制,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回归公益性本色,医务人员回归防病看病的角色,药品回归治病的功能。

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药品集中采购的采购方式,充分发挥集团批量采购的优势,增强医疗机构联合采购议价能力,降低药品价格,节约药费支出。其优势已被印度的“德里模式”与美国的医疗集团采购模式所证明。同时,应探索医保部门参与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模式。国际上一般由政府医保部门或医疗保险公司对药品价格进行干预。中国如何更好地使用政府医保的价格谈判的抓手,从理论到实践需要大胆创新和探索。

坚持由国家对高价药品价格谈判,提升高价药品可及性。

在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会遇到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缺乏市场竞争,价格偏高。国际通行做法是采取统一谈判的方式,把药品价格降至可负担区间。现在中国政府已提出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2016年5月20日,国家药品价格首次谈判在历经半年时间后,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谈判药品采取统一谈判的方式,降价幅度分别达到67%、54%、55%。2017年4月,人社部公布了36个药品谈判成功,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的价格平均降幅达到44%,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坚持高价药品由国家谈判,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集团购买功能,在显著提高医保用药保障水平的同时大幅降低了社会负担,有效控制了基金支出,基本实现了医保、企业、参保人“三赢”的目标,有利于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获得感,也有利于引导合理医疗行为、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创新。发达国家的经验,引入高价新药往往是导致医疗费用上涨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中国需要充分利用药物经济学、卫生技术评估等医药管理科学手段,帮助遴选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采购和报销目录中的药品最具成本效益性,以最低的价格获得最佳的健康结果。

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促进医药技术发展

当前,中国药品医疗器械科技创新支撑不够,上市产品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国外目前临床上市的肿瘤靶向药物,只有不到三分之一在中国上市。中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体系改革应与国际接轨,加快上市审评审批,有利于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有利于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满足公众临床需求。

对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以及公共卫生方面等急需的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早期、中期指标显示疗效并可预测其临床价值的,可附带条件批准上市,企业应制定风险管控计划,按要求开展研究。鼓励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以及由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临床试验并经中心管理部门认可的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给予优先审评审批。在公共健康受到重大威胁情况下,对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药品注册申请,予以优先审评审批。鼓励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新产品研发和已上市产品的继续研究,持续完善生产工艺。允许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前提下申报临床试验。使用国家财政拨款开展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及相关技术研究并作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单位可以规定或与科研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数额和时限,调动科研人员参与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编辑 李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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