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宋兴国 ,张玮钊 北京报道
2017-10-16 18:55

据新华社消息,10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调查的对象为我国陆地国土。调查以形成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目标,将于2020年发布成果。

《通知》指出,土地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分析人士指出,在农村土地改革进入攻坚期、房地产长效机制逐渐建立的时间节点,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掌握国土资源“家底”,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调查的主要内容是:

  • 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

  • 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 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在工作进度安排上,《通知》强调,调查以形成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目标。具体安排是:

  1. 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准备工作;

  2.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3. 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调查基本数据;

  4. 2020年,汇总调查数据,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工作。

目前,我国已完成两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于自1984年5月开始至1997年年底结束,采用的基础图件主要是由各县到测绘部门收集的,不同比例尺的普通航摄照片和部分正摄影像图。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自2007年7月全面启动至2009年结束。“二次土地调查” 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土地基础数据。2010年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

(编辑:吴红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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