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已对天津港、上海港涉嫌垄断行为进行查明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定军 北京报道
2017-11-15 10:35

上海港和天津港存在涉嫌垄断行为,这包括涉嫌构成限定交易行为,收取远高于竞争性国际中转集装箱的装卸作业费,涉嫌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不公平高价行为等。

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透露,根据有关方面反映和举报,国家发改委会同交通运输部,从今年4月中旬起,依法对上海港和天津港开展了反垄断调查。

此次调查持续了近两个月的时间,从有关省份抽调100余名执法人员,调查走访了港口及其下属企业、上下游相关经营者等100余家市场主体,查明了港口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主要行为。

调查发现,有关港口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要求船公司使用本港下属企业提供的拖轮、理货、船代等服务,涉嫌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二是,对不可竞争的本地外贸集装箱业务,收取远高于竞争性国际中转集装箱的装卸作业费,涉嫌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不公平高价行为。

三是,向交易对象附加强制服务、不竞争条款、忠诚条款等不合理交易条件,涉嫌构成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孟玮指出,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切实降低企业进出口物流成本,在对上海港和天津港开展反垄断调查的基础上,9月22日,国家发改委会同交通运输部、中国港口协会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全国沿海39个港口都要对照此次反垄断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切实整改。

从目前有关港口自查自纠情况看,多数港口进行了全面自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编辑: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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