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系统收益凭证迎爆发期 首现技术性违约虚惊一场

21世纪经济报道 张欣培 上海报道
2017-11-17 07:00

近两年收益凭证产品获得了飞速发展,其也成为券商非常重要的融资工具之一。但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在收益凭证方面的监管尚处于空白地带。业内人士认为,持有收益凭证也面临一定风险,包括来自发行人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经过三年的发展,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下称“报价系统”)发行的收益凭证已然迎来了爆发期。根据报价系统数据,截至11月16日,通过报价系统发行的收益凭证数量已经达到了12636只,正在处于募集期间的收益凭证产品有49只。

“我们通过在报价系统发行收益凭证,提高了杠杆率。我们在去年的ROE水平在业内位居第二。”11月16日上海一家券商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收益凭证已经成为券商又一重要的融资渠道。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券商在发行收益凭证方面也颇为积极。例如,华信证券在报价系统发行的收益凭证产品数量已经达到1395只。此外,有35家券商的产品数量超过百只,其中绝大部分为收益凭证。

然而,在收益凭证市场迅速扩大的同时,各种隐藏的风险也开始暴露。11月15日,德邦证券的收益凭证产品“德邦新鑫1号”未能按时兑现 。德邦证券在中证报价系统公告回应称“由于系统原因”,原定于2017年11月14日日终到达投资人账户的资金将于2017年11月16日日终到达投资者账户。

虽然是虚惊一场并最终能平稳解决,但该事件也成为了收益凭证市场的首例技术性违约。

业内人士认为,收益凭证作为证券公司的融资手段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也为投资者提供了稳定的可投产品。但是收益凭证在很多方面的监管仍处于空白状态,因此收益凭证产品仍隐藏一定风险。

虚惊一场

11月15日晚间,有投资者指出,德邦证券的“德邦新鑫1号”收益凭证(SAC038)未按时兑现。

根据产品说明书,“德邦新鑫1号”是一种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固定收益率7%。产品期限仅为14天。认购额5万,募集人数上限200人,募集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兑付日期为11月14日,本息将于15日到账。

但直至15日下午,本息一直未到账。随后,报价系统工作人员向投资者确认,德邦证券确实没有按约定兑付本金和利息。到11月16日上午,该收益凭证的本金和利息仍未到账。

11月16日上午,中证报价系统工作人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也一直在紧急与德邦证券联系。原本计划明日到账,但我们争取今晚就会到账。”

认购合同上规定,如果发行人未按时足额兑付,发行人应向投资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应付款金额×违约利率×逾期天数。若无特别约定,违约利率为0.03%。

16日下午,德邦证券也在中证报价系统正式发布公告回应此事。德邦证券在《关于德邦证券新鑫1号收益凭证的延迟交收公告》中表示,由于系统原因,公司发行的德邦新鑫1号收益凭证延迟2个工作日交收。该产品的实际募集规模为575万元。

“对于资金延迟到账,我们深表歉意,资金延迟期间,我们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即应付款金额×0.03%×3天。”德邦证券表示。

虽然只是虚惊一场,最后平稳解决,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也成为了首个因技术原因而造成了收益凭证延迟交收的产品。根据机构间报价系统数据,德邦证券目前产品数量为44只。其中存续产品29只,到期产品8只,待发行产品6只,处于募集期产品1只。本月到期产品为6只。

事实上,此前德邦证券发行收益凭证的数量并不多,仅在2015年发行了四只收益凭证,其后一直没有新增。直至今年9月,开始进入爆发期。根据报价系统,今年9月至今,德邦证券已经发行了40只收益凭证,包括6只待发行产品以及1只处于募集期。

而这些收益凭证根据产品期限的不同收益率也有所不同。产品期限大多为3个月,但最短也有14日。14日产品的年华收益率可以高达7%,其他产品收益率大多在5.2%。

爆发与风险

自2014年,收益凭证正式启动以来,各家券商都热情高涨。收益凭证按照收益确定方式不同,分为“固定收益型收益凭证”和与相关标的挂钩的“浮动收益型收益凭证”。目前,大多数产品均为固定收益型的收益凭证。

截至11月16日,在报价系统发行的收益凭证数量已经达到12636只,占总的发行产品数量的比例达到了94%。作为参与人的券商机构数量已经达到106家。对于所有券商来说,收益凭证已经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而中小券商表现更是尤为积极。

上海华信证券以1395只的发行数量位居首位。11月份,华信证券发行的收益凭证数量就达到了57只,存续期限由1个月到半年不等,预期收益率多为年化5%,产品类型则属于滚动交收模式的收益凭证。10月份的发行数量一度达到81只。

根据报价系统数据统计,35家券商发行产品数量超过百只(绝大部分为收益凭证)。其中5家券商的发行数量超过500只,分别为上海华信证券、方正证券、长江证券、华龙证券和东方证券。

大多数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产品期限较短,目前产品期限以1-3个月为主。此前常见的为3个月或6个月,但现在期限在1个月内的产品也较多。有业内人士指出,期限较短的产品可以降低融资成本,而滚动发行的模式也可增加产品的流动性。

不同券商的产品收益率大为不同。大券商因雄厚的实力安全性相对较好,固产品收益率较低。而中小券商则倾向于用较高的预期收益率来吸引投资者。中小券商产品收益率多在5%-7%之间,多采用固定收益模式。以华信证券为例,发行的收益凭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5%左右。而大券商中,采用与相关标的挂钩的浮动型收益凭证产品较多。

近两年收益凭证产品获得了飞速发展,其也成为券商非常重要的融资工具之一。但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在收益凭证方面的监管尚处于空白地带。业内人士认为,持有收益凭证也面临一定风险,包括来自发行人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编辑:杨颖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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