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国外社保法律译丛出版 填补社会保障和社会法研究空白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危昱萍 北京报道
2017-11-20 18:38

“有时讨论起一个问题来,各方缺乏对基本事实的共同认知,都声言自己在国外考察时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某种情况(政策、标准、处置方式等),引用的资料也出入甚大,并据此坚持己见、互不退让,结果往往使本应理性的论辩变成一场根本不在同一事实基础上的无谓争吵。这着实令人烦恼!”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80%,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但是,据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培林在11月20日下午的《世界社会保障法律译丛》(下称《译丛》发布会上指出,社会保障法律进展相对缓慢,养老保险等领域的政策多以国发文件的形式出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领域的政策多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出台。

近日,人社部公布了《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这部1999年颁布的政策。人社部法规司综合处处长袁山在发布会上指出,养老保险条例和医疗保险条例还没出台,这都是下一步需要做的工作。

2010年的《社会保险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的制定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入法制化轨道。不过,正如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原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译丛》序言中写道,社会保险只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仅仅一部《社会保险法》远远不能涵盖社会保障领域的所有问题。

同时,《社会保险法》实施五年多来,又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加上一些旧有矛盾的激化,都迫切要求对这部法律加以修订和完善。比如,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出台,亟需在《社会保险法》中加以明确和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仍然步履维艰,劳动力跨地区、跨部门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存在障碍;补充社会保险的政策支持还未到位;“三医联动”机制尚待完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即将合并、社会保险连续降低费率等实践已经突破现有法律的规定等等。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舶来品,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已有一百三十多年的历史,同样,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立法也有一百三十多年的历史,他们既有经验,也有教训。华建敏表示,这些国家在世界社会保障改革创新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其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经过不断修订更趋完整,可以为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提供重要参考。

但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在序言中指出,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将近30年来,至今国内还没有系统完整地翻译过国外的社会保障法律。从教学到科研,从政策建议到法规制订,从理论到实践,都急迫地期待一套较为系统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的原滋原味的译著,以满足国内社会保障事业、社会法学发展的需求。

人社部原副部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在序言中描述的尴尬情景也表明了这一需求的急迫。胡晓义表示:“有时讨论起一个问题来,各方缺乏对基本事实的共同认知,都声言自己在国外考察时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某种情况(政策、标准、处置方式等),引用的资料也出入甚大,并据此坚持己见、互不退让,结果往往使本应理性的论辩变成一场根本不在同一事实基础上的无谓争吵。这着实令人烦恼!”华建敏在当天发布会的致辞环节也提到了这一情况。

“如果那时有网络可以大量、方便、快捷地收集相关信息,如果那时有经过翻译的成熟的国外法规集作相对准确的参照、而不是过度局限于个人体验,我们将减少多少时间和精力的消耗,并或许可以由此找到解决问题的更加经济有效的方法。”胡晓义写道。

这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用时8年,组织翻译出版的《译丛》,全文500多万字,全面覆盖了不同法系国家、不同福利制度国家以及不同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国家的相关法律资料。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完整引入国外社会保障法律的译丛,这套书填补了我国社会保障和社会法两个领域的研究空白,为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

胡晓义认为,《译丛》不仅是一个可随时查阅的实用工具——对某国某项制度规定认知不清,查一查该国法规资料即可;更是为社会保障专业人士的科学比较、论证、辨识、借鉴乃至批判提供了事实基点,从而有助于摆脱这一领域或多或少的“盲人摸象”的困境。

(编辑:吴红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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