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兽IPO召集令追踪: 政策供给碰撞落地难题

21世纪经济报道 谭楚丹 深圳报道
2018-03-02 07:00

东方证券经济学家邵宇3月1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独角兽如果能得到投资机构的认可,就具有一定市场的价值,从市场决定角度来看,他们上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市场决定’也会充斥着估值泡沫或是数据虚假的地方,这时候一方面强调买者自负,另一方面在披露程序上,比如交易模式的澄清和投资者沟通等,监管层可以发挥其监管功能,对披露流程进行规范比如公司有没有关联交易。”

将国内大型优质新兴企业纳入麾下,成为A股刻不容缓的事情。

继监管层春节前后在北上深走访优质科技企业以后,2月28日监管层再度传出重磅消息,有券商称证监会将对四大新兴产业中符合相关规定的“独角兽”,给予上市的支持。

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实际操作中仍有较多需要斟酌的地方,但该消息仍然传递出令人振奋的信号,即留住优质新兴龙头企业。

回顾近十年A股发展历程,伴随国家每一阶段扶持新经济企业,资本市场酝酿下一步新股发行制度的变化,陆续有成立创业板、探索战略新兴板等尝试。如今,在监管层要扩大资本市场包容性的决心下,新一轮上市改革渐行渐近。

独角兽获监管层关注

2月28日有媒体称监管层对券商作出指导,包括生物科技、云计算在内的四个行业若有“独角兽”,立即向发行部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者可以实行“即报即审”,同时盈利要求会有所放宽。

一家大型上市券商投行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确认称,公司内部确有收到该通知。深圳一家中型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四个行业具体为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

对于监管层此次窗口指导的意义,上海一家券商投行人士3月1日分析,“A股一直缺失BATJ,在全球资本市场来看,国际竞争力不够。监管层此次主要释放出信号,支持优质高科技企业在国内尽快上市,留住这类企业。”

但操作难点也在于,首先如何用指标判断“独角兽”;以及操作标准会否与现行上市制度冲突。

在“独角兽”的判断中,科技部火炬中心联合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在2017年发布的《2016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给予一定参考价值,其提出4个条件进行定义,第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第二,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第三,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第四,符合前三条件且企业估值超过10亿美元。

据上述提到的《2016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中,蚂蚁金服估值750亿美元、小米估值460亿美元、滴滴快递估值338亿美元、大疆创新100亿美元、菜鸟网络76.9亿美元、饿了么41亿美元、快手22亿美元、摩拜单车20亿美元、蔚来汽车16.7亿美元。此外,知乎与小红书等为10亿美元。

但前述上海券商投行人士表示,以“估值”来判断并不可靠。“估值水分太大,现在PE为了吸引后续数轮融资机会,通常报出虚高估值,实际估值并没有这么高。”

深圳一家中型PE机构合伙人3月1日接受采访时表示,独角兽的核心在于三个方面的体现,创新、高科技、大体量。

在实际操作方面,业内人士感到此次窗口指导改革较大,可能会挑战现有上市制度。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表示,目前云计算和生物科技的企业大多处于亏损状态。此外,部分企业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也是实操中会面临的现实问题。

对此,东方证券经济学家邵宇3月1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从两个方面考虑。“独角兽如果能得到投资机构的认可,就具有一定市场的价值,从市场决定角度来看,他们上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市场决定’也会充斥着估值泡沫或是数据虚假的地方,这时候一方面强调买者自负,另一方面在披露程序上,比如交易模式的澄清和投资者沟通等,监管层可以发挥其监管功能,对披露流程进行规范比如公司有没有关联交易。”

新股发行制度酿变

事实上,今年年初以来,多个迹象显示监管层要争夺“独角兽”。

近日传闻称,小米的赴港上市计划“生变”,可能会考虑“A+H”架构,主要因为监管层希望小米能在内地上市。

而在年初,富士康IPO审核节奏迅速,则是监管“特事特办”的典型例子。

2月5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现身深圳视察科技类公司,称将帮助更多深圳优质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上市。

回顾近十年来资本市场对上市改革的尝试,都是为了更好地支持新经济企业的发展。

创业板在2009年成立之时,就被视为“中国的未来”,彼时原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就指出,设立创业板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

随着国内多个大型互联网企业出走海外上市,如何留住优质互联网企业成为资本市场热议的话题。

2014年深交所提出,在创业板设立专门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上市,进一步拓展创业板对创新经济、新兴产业的覆盖面。

几乎同时,上交所也在提出战略新兴板,认为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在企业类型方面基本相同,没有充分体现不同市场板块之间的特点与差异。上交所计划战略新兴板初期任务是承载中概股的回归;未来会淡化盈利要求,可以支持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上市。

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仍然处于转轨阶段,考虑到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风险较大,出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该方案尚未实施;同时彼时中概股回归潮引发“炒壳热”与监管套利的现象,也一度被叫停。

如今,A股上市制度的改革已显得迫在眉睫。港交所的上市改革进程有新进展,旨在吸引内地新经济企业,内地交易所竞争力受到挑战;监管层密集调研科技企业;新华社发声呼吁A股要加强政策供给,来拥抱创新型企业。

前述上海券商投行人士表示,与此前相比,这次上市改革的背景有所变化,即随着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但由于A股现有上市规则的局限性,部分新兴企业没办法得到融资支持。

“还是要加速推进上市改革,比如盈利指标能否多元化;配套措施如退市改革也要加快出台。在保证留住独角兽的同时,也要防范企业风险和保护投资者,在这当中监管层要找到一个平衡。”该名投行人士谈道。

(编辑:杨颖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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