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省市农信社试点贷款五级分类
本报记者 吴雨珊
无锡报道
8省市农村信用社(下称“农信社”)改革试点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之际,另一场更大范围内的信贷风险管理革命又已风生水起。
3月8日至13日,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的农信联社主任、业务骨干和银监局合作处人员齐聚无锡,参加由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组织的“全国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培训班”。
和参加培训的很多人一样,四川省乐山市中区信用联社信贷科科长罗孝文做了详尽的听课笔记,他说:“回去就要按着这个做(五级分类)了,当然要记详细些。”
乐山市中区信用联社是此次银监会在全国试行贷款五级分类的16家农信社中的一个,其他15家分布在北京、江苏、广东等15个省市。
此外,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曾按人民银行要求试点贷款五级分类的县(市)联社,也被列入试点范围。
五级分类三步实施
无锡培训来得如此悄然而平静,使此番改革行动对外界而言略显突然。
但事实上,银监会的思路早在去年就已经十分清晰。去年11月3日,银监会下发《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通知表明,从2004年起,五级分类的实施范围将扩大到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农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开始在制度和操作方面着手准备。
而关于在农信社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的纲领性文件,则是银监会去年10月17日下发的《关于农信社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的通知》(银监办通〔2003〕76号)。
76号文对推行五级分类的试点农信社进行了总体安排和部署,按照“先非农户后农户、先表内后表外”的原则,设计了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时间为2003年第四季度。各省市做好选定试点单位、组织培训、完善信贷档案、清理信贷资产等试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为试点阶段,时间为2004年。年初,试点单位开展贷款五级分类试点,对除农户贷款以外的所有表内信贷资产进行分类;下半年,各省市逐步增加试点单位,并将试点单位贷款分类的范围扩大到所有表内信贷资产。
第三阶段为全面推行阶段,时间为2005年。全国农信社全面试行贷款五级分类,争取从2006年开始,停止执行四级期限管理的分类制度,实现农信社对表内、表外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并按照贷款的风险状况合理计提专项贷款损失准备金。
一位银监局人士介绍,此次被遴选入围的农信社主要分布在东南部沿海省市和中西部经济相对活跃的省市。它们被选入的原因,主要是具备银监会要求的规模较大、农户贷款比重相对较低、资产质量较好、内控机制健全等几个因素。
他认为,银监会之所以制定这些选择标准,主要是希望先在经营较好的农信社取得好的效果,以达到示范效应;有些资质较差的农信社,推行起来还比较困难,只能后面慢慢来。
其实早在1998年和2002年,人民银行即曾分别在浙江余姚、福建洪濑等几家联社试行贷款五级分类。有的联社做到中途便停止了,有的联社却越做越好。
天津市银监局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科长杨绍茹说,在培训会上,浙江余姚、福建洪濑两家联社应邀介绍经验,“现在这两家联社的五级分类做得比银监会定的标准还要好”。
那么,当初为何没有继续向其他农信社大范围推广呢?一些银监局人士和农信社人士分析,可能是因为那时全国农信社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普遍不够好,全面试行五级分类的条件尚未成熟;而且,当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都还未全面实行五级分类,资产质量稍次的农信社自然被排到了后面。但这一说法没有得到银监会的证实。
第一还款来源是核心
与农信社原来遵循的“一逾两呆”分类法相比,五级分类的操作有很大的不同。
试点农信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马上要试行的贷款五级分类,是将贷款风险分类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5个档次,后3个档次为不良贷款。
乐山市中区联社的罗孝文说,五级分类比较核心的一点是强调第一还款来源,也就是重视借款人的主营收入,包括借款人利润等财务因素和现金流量、非财务因素的分析。
但长期以来,农信社一直更为注重第二还款来源,即担保和抵押。银监会的相关数据也表明,从全国农信社贷款方式和回收情况来看,担保贷款的比重远远超过信用贷款。
罗孝文认为,担保和抵押是目前农信社发放贷款时比较可行的风险防范手段,因为现在国内法制不够健全,信用环境比较差,恶意逃废债务比较普遍,农信社又无法或很难通过法律程序迅速保全资产,所以在发放贷款时,信贷员往往首先看担保和抵押是否足值。
“这种操作模式和经营理念在农信社几乎根深蒂固,要真正实行五级分类,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转变观念。”四川绵阳市安县信用联社副主任陈芝忠说。
而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难题是,农信社的员工素质普遍不高,执行五级分类的要求有一定困难。“很多信贷员实际上看不懂企业会计报表,更不知道怎么去分析。”陈芝忠说。
银监会人士在培训中亦提到,五级分类包含了大量具体的定量分析和综合定性分析,覆盖的知识领域包括信贷分析、会计原理、经济管理、法律法规、计算机技术等。因此,对信贷和相关人员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四级五级并行过渡
员工素质只是困难的一个方面。
2003年12月29日,银监会颁布了《关于印发<农信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为农信社贷款五级分类制定了大致的实施方案。如,适用的范围方面规定,目前五级分类应囊括表内所有信贷类资产,包括各项贷款科目、各项贴现科目、或有资产负债科目中核算的资产,但暂不包括信用证、承兑、担保和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
银监会要求,农信社进行分类管理时,第一步就是要建立信贷档案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并更新最基本的信贷资料,准确了解与贷款有关的全部定性和定量信息,为每一个借款人建立起完整的档案。
然而这恰恰是农信社的短板所在。
一位银监局人士说,“五级分类根据借款人的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来分析贷款偿还的可能性,其分类结果建立在大量的定性和定量信息基础上,所以信贷档案是实行五级分类的基础,但这也是农信社最薄弱的环节。”
天津市银监局的杨绍茹分析,信贷档案完善与否,一方面在于信贷员的工作是否到位,另一方面在于企业的管理是否正规,财务体制是否完善,报表是否规范。“这一点地区差异很大,经济发达的地区企业管理正规,基础数据比较好掌握,经济不发达地区可能就很难办。”她说。
银监会当然不会忽略这一点。
一位银监会人士在培训中表示,推行五级分类,要经过一个从建立到完善的过程。在采用五级分类初期,必然存在贷款档案资料不完备,借款人的财务信息残缺、失真,甚至根本就没有财务报表和相关的非财务信息等情况,这需要有一个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银监会允许农信社将五级分类与原来的“一逾两呆”四级分类方法并存,并提示农信社在分类中尽可能利用日常信贷管理和检查,多多了解、掌握非财务方面的信息,依据借款人近期的现金流量和财务状况进行分类。在贷款损失准备金和核销呆帐方面,农信社亦被允许继续按照现行的规定计提。银监会人士认为,这种分类结果的准确性可能差一些,却弥补了因信息缺失导致无法操作的弊端。
银监会要求,农信社应当根据不同的借款对象,使用不同的分类方式。
农信社的贷款可分为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贷款,其中自然人贷款又分为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
1.对企事业贷款要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要求,在运用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非财务分析、担保分析工具综合评估借款人最终偿还能力的基础上,进行分类。
2.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因金额小、笔数多、无财务报表,且风险因素较单一,可简化手续,根据其信用等级、贷款逾期情况和担保条件等,采用矩阵法进行批量分类。
3.自然人其他贷款主要依据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的运营状况、经营收入、家庭经济收入、担保条件、还本付息记录以及逾期时间等直观指标,参照企事业单位贷款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银监会在全国试行贷款五级分类的农信社分布图
制图 美琦 (图表略,详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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