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计:国资运营公司可解决政府直接干预市场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建乔 成都报道
2013-12-31 08:00

东方电气集团董事长的王计密切关注着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经济改革的部分,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经常会说,在开会时跟别人探讨过这个话题,我们在中午吃饭时议论过这个问题。

其实,他对经济改革信息的捕捉,并不只是在三中全会召开的前后。在政府换届之后,他就在注意所处行业内的变化。比如,“以前确定AP1000作为我国发展核电的技术路线,现在不怎么提了,看来是在让市场选择,由业主自己比较投资,比较安全性,比较运行维护费用,国家不再以行政手段进行干预。”

他表示对本届三中全会的经济改革充满期待,认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深度而言,在对经济未来的影响上,不亚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在实施难度上亦是如此。

完善国资管理

《21世纪》:国资管理体制处于一个探索阶段,怎么理解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王计:国企经过多年的改革,已经融入市场经济。但是管理国企的体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国资委成立之初明确为国务院的一个特设机构,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管。后来随着管理范围、管理内容的增加,国资委是否会成为央企的大股东,一度成为关注的话题。控制多个同业企业,互相之间又存在着关联交易,其他投资者会质疑,凭什么这个公司赚钱,那个公司亏损。同一股东下的同业竞争不符合市场规则。

《21世纪》:设想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未来会处于什么层级比较合适?

王计:没有明确,我们也在关注。这里有一个管理层级的科学设置问题,管理链条太长,不太好。如果设立一个新的资产经营公司,能接手央企集团上市公司外的存续资产,进行重组、改造或整合,或者接手集团旗下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份并在资本市场上进行有进有退的交易,都是可以的。

《21世纪》:许多地方政府在国资委与地方国企之间设立一个持股平台,但目的是为了投融资。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目的是什么?

王计:有些国有企业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政府投资意图,企业领导也是政府委派的官员。这种企业的运行跟市场不接轨,出了问题由政府负责。比如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政府做了大量的前期投入,后来国家不批,这些投入打了水漂,形成大量的债务或者是或有债务。该谁负责?政府还是企业?

成立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建立新型的政企关系,可以解决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社会有需求,国家安全与发展有需要,企业也愿意干,国有资本投入是否能实现预期,让国有资本经营公司评估和论证,并对投入资本的安全与增值负责。政府作为出资人,派代表行使股东权利,不能再直接派官员管理企业,管理要靠职业经理人,那就可以落实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追究职业经理人的国有资本经营成败责任。

政府与市场进退

《21世纪》:现在很多地方用财政注资解救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出现后,能否解决这个问题?

王计:财政直接出资救企业是计划经济时期政企不分的做法。在市场经济下,财政是公共财政,再直接出资救企业是对市场的干预,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的干扰。对企业的注资,不管是解救也好,推动发展也好,都应由掌握资本的出资人按自己的能力、预期和目的去选择和操作。如果被救企业是国有企业,当然应该由运营国有资本的公司来操作,而不应是财政来解决。

《21世纪》:作为一个企业领导,觉得政府干预市场有什么弊端?

王计:当前中国经济第一大问题产能过剩就是各级政府干预过多造成的。再不治理就会积重难返。大量的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在一个领域蜂拥而入,造成社会投入大大超出了社会需求,资本变成了被闲置资产,农田变成了钢筋水泥。其中,各级政府各自为政的推动是重要原因。

比如中国的电力投资,项目都要国家批,这些年要么不批,要么扎堆批。国家到底能接纳多少基础设施建设,各个发展阶段,电厂建多少才适合?好像政府和企业都没有对此充分考虑。在一个时间段里建那么多,就是一种资源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基础设施投资拉动产能膨胀,在满足当下需求后,必然导致今后的严重过剩。

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为实现地方GDP增长目标而产生的冲动,进一步推动了产能的严重过剩。比如在新能源领域,很多地方都把新能源作为一个支柱产业,都想利用风力资源、日照资源作为招商的砝码,他们真正的兴趣点不在能源结构的调整和自然资源的利用上,而在于吸引投资人到他们那里投资建厂。

《21世纪》:政府除了拉动投资,在市场上是否也存在过度干预的现象?

王计:这种情况很多,比如国家给XX省批了建设20万千瓦的风场,风场的地域位置可能涉及到多个城市,每个市的市长都认为是商机,出来招商引资,承诺只要去他那里投资,他就可以为赢得项目提供政府支持,否则就不给予参与竞争的机会。假如我们满足了投资要求,这个项目完成之后,产能往哪释放?

《21世纪》:在新能源领域,“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跟“诸侯经济”之间会发生遭遇战,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王计:中央政府正在大量下放审批权力,为的是提高效率和改革政府职能。但如果这个权力仅仅是下放给地方政府,那仍然是政府在配置资源,仍然会有地方保护,市场割据,市场怎么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又如何建立起公允、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

我认为,要想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取消一切政府干预,就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立法上。让逐步完善的法律担负起维护市场秩序和处置矛盾的功能。让地方保护主义的做法受到法律制约,创造出公平竞争的环境。司法摆脱行政干预,企业所处的法律环境就会发生变化,就会更公平。当然这很难,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社会也有一个培育和接受的过程。(编辑 徐炜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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