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反腐愈演愈烈,从业人员已经草木皆兵,此时马乐的二审审判结果或有杀一儆百的意味。\n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于2月21日出席马乐案庭审时,马乐及其辩护律师反复强调其自首情节,同时打起情感牌,向法官展示了一个穷苦出身努力奋斗的、乐善好施的马乐。\n马乐证词显示,2013年5月31日,在美国就医的马乐接到公司监察稽核部的电话,被告知证监会需要马乐协助调查。6月1日,马乐回国,并主动联系博时基金监察部门。次日,马乐联系深圳证监局如实交代股票操作情况。7月17日,马乐主动到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投案。马乐从接受调查到移交法庭审判,不过8个月的时间。\n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其认罪态度良好,违法所得能从扣押冻结的财产中全额返还,判处的罚金亦能全额缴纳,确有悔罪表现。\n即使如此,深圳市检察院抗诉书写的理由简单明确:量刑过轻。\n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亦是李旭利案件二审律师,其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法院的判决不予置评,但一般而言,量刑轻重可以对比类似案件其他法院的判决。”\n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n老鼠仓被写入刑法以来,先后因此获刑的共计四人。\n2009年,原长城基金的基金经理韩刚非法获利30多万元,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罚金31万元。\n2011年,原光大保德信基金经理许春茂老鼠仓涉案金额9500万元,非法获利209万元,上海当地法院认为许春茂主动到证监会上海稽查局接受调查,并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确有认罪悔罪表现,因此作出判处缓刑的判决。最终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n2013年3月,原交银施罗德基金经理郑拓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其交易金额为4638万余元,获利1242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n李旭利案是唯一提起上诉的。李旭利老鼠仓成交金额为5226万元,获利总额约1071.6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后李旭利上诉,2013年10月二审结果宣布,仍被判有期徒刑4年。\n“无论是成交金额,抑或非法所得,马乐案在老鼠仓案件中均刷新老鼠仓记录,对于马乐案的量刑不足以威慑同行,容易让资产管理行业从业人员认为对于法律对老鼠仓持纵容态度,这对打击老鼠仓非常不利,”深圳一位法律人士表示。\n眼下,监管层对于内幕交易和老鼠仓已达零容忍的态度。\n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监管层抽调了一支强大的稽查队伍进行检查,各个辖区根据基金公司的数量,按照一定比例,在一定时间内选择一些基金公司进行突击式现场检查。目前,上海证监局和深圳证监局的突击检查已经开始,现场检查的重心是严查老鼠仓和内幕交易。(编辑卜坚)\n\n\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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