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落户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

王冠 北京
2014-06-01 16:00

继深圳前海、上海自贸区之后,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亦将担纲“人民币国际化”重任。\n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5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上强调,“要采取特殊的财政、投资、金融、人才等政策,加大扶贫攻坚和民生改善力度,促进南疆加快发展。”\n早在2011年,国务院高层即表态将在新疆建设喀什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加强与中亚、南亚的贸易合作。\n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杨军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33号),计划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完成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大幅度提升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综合经济实力、产业竞争力。”\n而在各项政策中,不可不提的是“金融扶持两大经开区建设”。2012年,“一行三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意见》,从“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培育具有融资能力的市场主体,加快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两大经济开发区差异化金融政策优惠条件。\n如鼓励中外资银行进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加强业务合作;简化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回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到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扩大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等。\n2013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又下发《关于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的批复》,使霍尔果斯成为我国首个位于“边境之内、海关之外”的离岸人民币金融业务试点区。\n杨军说:“这是全国首个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示范区,是国内最优惠的离岸人民币政策,比深圳前海、上海自贸区更为优惠。”\n杨军向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国家赋予“合作中心”及配套区空前特殊的优惠政策,可以称得上集合我国现行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的核心政策。\n具体来说,如货物入区报关即缴即退;入境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游客在本区域内购物中方8000元人民币、哈方1500欧元免税额每人每天过境即买即免;区内法人企业之间的产品交易免征增值税;进入“合作中心”中哈两国、第三国及无国籍人员可在特区中心自由贸易;进入“合作中心”,只需持护照,免签证滞留30天等。\n特别是鼓励加大人民币跨境业务及创新外汇政策力度上,霍尔果斯鼓励企业境外投融资和并购活动,加大短期外债使用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在开发区内新设、引进专业的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全面实现人民币在园区内的计价、流通和结算。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政策使得霍尔果斯有望成为国际金融融资中心及中亚本外币挂牌交易结算中心。\n目前,新疆银监局已批复工商银行新疆分行下属的清水河支行迁入合作中心营业,批复农行新疆分行、中行新疆分行、交通银行新疆分行和农业银行兵团分行筹建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支行。\n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已经陆续在霍尔果斯设立分支机构。中国银行等金融单位已经与至少5家企业签订协议,共同融资59亿元。而建设银行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支行在试营业期间,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6户,吸收境外人民币单位存款2700万元。(编辑:韩瑞芸)\n\n\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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