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产品开户身份界定 乙类户交易机制明确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冠 北京
2014-06-27 19:07

6月26日,中债登发布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非法人产品账户管理规程》,明确非法人产品账户的管理制度,并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业务指引》。\n《管理规程》指出,非法人产品为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信托计划、企业年金基金、保险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资产管理组合、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信托计划、保险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乙类户身份明确,企业年金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资产管理组合可以在乙类和丙类户中选择。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立账户。\n《管理规程》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同意后,非法人产品的托管人或资产管理人应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放备案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向中债登提出开户申请。一个非法人产品只能单独开立一个债券账户和一个对应的结算资金专户,债券账户与资金专户的名称必须一致。\n中债登此次明确非法人账户身份的同时,对《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表明新的管理制度已经形成。这也意味着银行理财产品等恢复银行间债市开户已进一步完成各项技术准备,只待央行“东风”重启开户。\n此前,接近央行金融市场司的核心人士已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金融市场司已经提交了重启乙类户的方案,正在走流程阶段。\n与此前银行理财进入银行间债市开设乙类户的监管要求一致的是,此次为前述四类非法人参与者在中债登开户也设置了合格机构投资人门槛。\n与过去最大的不同是,存量乙类户仍沿用过去一对一询价的交易机制,而四类新开户的乙类户其交易机制是直接和做市商交易,报价方式是与做市商或尝试做市商双边报价和请求报价。\n这意味着,这四类新开户的乙类户只能和25家做市商以及42家(新增渤海银行)尝试做市商做交易,在交易对手方范围上大大缩窄,有利于监管检测。\n另一方面,有真实需求的非金融企业投资者包括私募债券基金类可在北金所平台进行交易,交易机制是只能通过做市商报价,连续报价、点击成交,也不再采用一对一询价的协议交易。\n(编辑:马春园)\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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