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应高校学费调整:目前收费水平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

21世纪经济报道 何苗 上海报道
2014-08-23 11:36

高校新学年报名在即,近日,多个省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启动了学费标准调整工作,针对外界热议的高校学费涨价,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做出回应。据教育部介绍,自2001年起,每年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都联合发文,要求学校收费标准保持稳定。在学费标准保持总体稳定的这段时间,我国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家庭学费负担相...

高校新学年报名在即,近日,多个省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启动了学费标准调整工作,针对外界热议的高校学费涨价,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做出回应。

据教育部介绍,自2001年起,每年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都联合发文,要求学校收费标准保持稳定。在学费标准保持总体稳定的这段时间,我国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家庭学费负担相对越来越轻;财政投入不断加大,政府责任进一步落实。

据统计,2012年全国教育总投入中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为80%,学费收入占比为13%;全国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总投入中财政性经费占比为68%,学费收入占比为17%。

2012年,国家关于稳定学校收费标准的政策到期,部分省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启动了学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

目前,全国有9个省份调整了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分别是: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宁夏;另外有6个省份正在启动调整收费标准的相关程序,分别是:浙江、广东、山西、安徽、内蒙古、青海。

这些已调整省份的学费涨幅多在20%-35%之间,教育部认为,目前比较通行的研究观点是用“收费与家庭户均收入比”来判断居民家庭分担高等教育费用实际承受能力。

据统计,2013年全国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学费为5775元,占城镇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7%;占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17%。公办高职高专学校生均学费为5164元,占城镇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7%;占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15%。总体来看,目前的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

此外,目前全国每年用于学生资助的各种资金,总金额在1500亿元左右,其中,政府投入占比超过75%,比2006年增长了13倍多, 制度上可以保证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教育部表示,目前已调整收费标准的省份,均要求学校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保证不发生因为学费上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了学的现象。

如宁夏将高校学费收入中用于学生资助的比例从10%提高到15%,同时规定,学校须对5-10%的特困生减免学费;天津市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6%资助经费,提取2%的经费建立食堂价格平抑基金,稳定高校食堂饭菜价格,等等。(编辑 孙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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