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开学临近,各大高校一波学费涨价潮再次袭来。据教育部数据,目前,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宁夏等9省区市已经调整了普通高校收费标准;此外,浙江、广东、山西、安徽、内蒙古、青海等6省区正在启动调整收费标准的相关程序。事实上,自从2012年“限涨令”到期后,部分省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启动了学校收费标准调...

新学年开学临近,各大高校一波学费涨价潮再次袭来。
据教育部数据,目前,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宁夏等9省区市已经调整了普通高校收费标准;此外,浙江、广东、山西、安徽、内蒙古、青海等6省区正在启动调整收费标准的相关程序。
事实上,自从2012年“限涨令”到期后,部分省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启动了学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此后,部分省份相继发布了高校学费调整信息,诸如江苏、广西等。然而,今年这轮“涨声四起”的高校学费调整之役,因其涨幅之大、范围之广,再次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2000年,各地高校收费“高歌猛进”,普遍提高15%左右,有的地区提高20%;为规范收费管理,7年之后,也就是在2007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一纸“限涨令”让各地高校学费调整一律跨入“休眠期”。时隔又一个7年,“涨价潮”重来。
在此轮高校学费上调的9个省份中,包括东部的天津、江苏、福建、山东,中部的湖北、湖南,西部的广西、贵州、宁夏。由于东部整体学费基数要高于西部,因而此轮涨幅整体处于温和状态;而西部地区的涨幅要明显很多:宁夏个别专业学费最高涨幅达76.7%,广西多所高校连续两年调整学费,此轮涨幅也高达45%。
总体来看,在此轮学费调整的天津、江苏、福建、山东、贵州、宁夏、广西、湖北等8省份中,分城乡来看,农村居民负担明显高于城镇居民;分省份来看,江苏、福建等省城乡居民的学费负担较小,而此轮涨幅最高的宁夏,其新调整后的学费占城乡户均收入比整体居于中间位置。
(更多内容见本报8月27日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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