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救市升级 实施房地产奖励销售政策

21世纪经济报道 纪睿坤 北京报道
2014-08-27 22:20

继7月23日宣布中止限购后,海口市救市力度再升级。8月27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实施房地产销售奖励政策,建立房地产销售奖励机制,对岛外中介机构每销售1套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品房,奖励1000元,每销售1套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奖励500元;同时奖励本市2...

继7月23日宣布中止限购后,海口市救市力度再升级。

 8月27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实施房地产销售奖励政策,建立房地产销售奖励机制,对岛外中介机构每销售1套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品房,奖励1000元,每销售1套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奖励500元;同时奖励本市2014年销售量(网签数据)前10名的房地产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近期各地救市政策发现,海口是全国首个奖励销售的救市城市。

与此同时,《意见》 还规定减免部分购房税费。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此之外,意见还要求实行梯度“购房入户”,海南本省居民最低购买6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房即可最多申请2人入户。

实际上,就在3个月前,海口市就颁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重启“购房入市”新政,明确海南本省户籍居民购单套房120平方米以上可落户5人。 

这比此前的规定本省户籍居民购单套房120平方米以上可落户5人的房产新政,更具有弹性和灵活性。

(编辑 吴红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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