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私有化局宣布出售502家国有企业,任何有兴趣的国内外自然人和法人均可进行私有化投资。私有化最后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逾期的将依法进行破产及清算程序。

塞尔维亚私有化局近日宣布出售502家国有企业,号召有兴趣的国内外投资者对其进行私有化投资。
塞私有化局的公开声明表示任何国内外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为投资者进行私有化投资。
据悉,此次出售的502家国有企业及下属子公司涉及19个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包括:制造业(113家);批发零售及汽车摩托车修理业(83家);IT业及其他信息服务业(73家);科学技术行业(67家);建筑业(51家);农林渔业(35家);住宿和餐饮业(21家);运输及仓储业(21家);医疗卫生服务业(16家);金融保险业(15家);行政服务行业(13家);能源行业(7家);矿产业(6家);供水、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行业(5家);艺术、娱乐和休闲服务业(3家);公共管理和国防、社会保险业(1家);房地产业(1家);教育行业(1家)。其中大型国有企业有农业集团企业“Beograd”、农业工业联合企业“Becej”、汽车厂“Priboj”、甲醇醋酸企业“Kikinda”、化肥厂“Pancevo”、制药企业“Galenika”。
塞私有化局该公开声明是依据塞新私有化法发出的,新私有化法于2014年8月2日议会通过,并于2014年8月13日正式生效。新私有化法旨在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采取更加灵活的手段和模式来进行国有企业私有化,从而提高私有化效率。新私有化法提出的私有化模式有:股权销售、资产出售、无偿资本转移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所有模式将通过公开拍卖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塞私有化局局长玛丽娅娜·拉多娃诺维奇表示,这502家国有企业在2103年的亏损总额达5亿欧元,企业的总资产为68亿欧元。玛表示,新的私有化法提供了足够多的私有化模式,与之前相比更加灵活,有助于投资者找到针对每家企业的最合适的私有化方式。塞私有化局将于2014年10月31日前向塞经济部提交每家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建议,在此基础上塞经济部将作出关于其私有化模式、起始估价等的最终决定。玛表示在新私有法框架下,有望于今年年底售出第一家国有企业,乐观估计将有一半国有企业能够顺利售出。
按照塞新私有化法规定,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最后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对于届时仍未完成私有化的国有企业,将依法进行破产及清算程序。
(编辑:李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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