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曾提出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最新的官方数据,2013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6。
近日,卫计委发布《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是指除经医学诊断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等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外,所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与2005年实施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相比,《征求意见稿》更加明确了针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医疗保健机构及人员、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处罚措施。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对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县级以上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计委称,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趋向平衡,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卫计委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上述规定的征求意见稿。
《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曾提出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最新的官方数据,2013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6。也就是说,要达到“十二五”的目标,就是要在两年时间,将出生性别比下降2.6。
此前,7月26日,国家卫计委召开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成115以下的硬指标“难度较大”。
上述会议还要求坚决打击采血送香港鉴定胎儿性别的蔓延势头。8月7日深圳罗湖海关截获96份试图携带出境的疑似孕妇血液样本。
(编辑 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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