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289名法官、检察官助理接受任命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鹏善 上海报道
2014-09-05 11:14

据新华社消息,5日上午,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上海接受任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产生的首批法官、检察官助理,也是上海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的重要一步。据上海政法综治网报道,上午,上海召开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任命大会,举行颁证和宣誓仪式。“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任命,对于建立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

据新华社消息,5日上午,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上海接受任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产生的首批法官、检察官助理,也是上海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的重要一步。

据上海政法综治网报道,上午,上海召开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任命大会,举行颁证和宣誓仪式。

“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任命,对于建立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提升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司法效能和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顺利推进司法改革试点的基础性保障。”出席会议的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说。

据了解,上海的首批法官、检察官助理主要是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法院、检察院公务员中择优选任。他们具备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上海市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且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此次任命范围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及徐汇、闵行、宝山区的法院、检察院8家先行开展司法改革试点的单位,预计明年在全市推开。

改革后新招录的通过司法考试的司法人员见习期满后,直接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助理,助理任满五年,就可以择优选任为法官、检察官,选任一般每年组织一次。

官方消息现实,法官、检察官助理根据工作年限,由低到高依次设置五级至一级五个等级,五级至一级助理均实行按期晋升。与原来的职业发展路径即书记员先到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再到审判员、检察员相比,改革后年轻同志的成长路径更加畅通。通过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给广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据悉,法官助理的基本职责是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调查取证、保全执行、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完成法官交办的其它审判辅助性工作,以及与审判相关的调研、督查、考核、宣传等工作。法官助理应当在审判业务部门或综合管理部门相应岗位履行职责。因工作需要,法官助理也可代行书记员职责。

而检察官助理的主要职责为,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审查各类案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草拟案件各类报告及有关文书;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调查取证;接待来访,受理公民控告、申诉等;协助检察官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等以及检察官交办的其它事项。检察官助理主要配置在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未检、民检等检察业务部门。综合部门不配备检察官助理。(编辑 孙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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