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靴资本“沪港通”投资者报告三:机构问答录

21世纪经济报道 罗诺 ,张金高 北京报道
2014-09-26 22:30

沪港通规则在经过一系列测试之后正式出炉。9月26日收市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并称,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早在8月初,沪港通开通的有关时间表悄然确定之时,绿靴资本便历时近一月对来自于内地和海外的意向投资人和机构投资者进行了一系列问券调研工作,最终...

沪港通规则在经过一系列测试之后正式出炉。

9月26日收市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并称,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早在8月初,沪港通开通的有关时间表悄然确定之时,绿靴资本便历时近一月对来自于内地和海外的意向投资人和机构投资者进行了一系列问券调研工作,最终形成了这一份《绿靴资本:“沪港通”投资者报告》。

其中,针对沪港两市投资人对于对方市场的了解程度,以及目前机构对于市场关注度较高问题的制度安排等,进行了着重的点评。并通过调研机构关注的问题,针对内地和香港证券市场托管体系不同、衍生品市场环境不同、融券卖空机制不同,以及结算机制不同,以及是否会对汇率产生问题等,进行了一系列的解读。

第三部分:“沪港通”机构问答录

 

根据绿靴资本针对海外知名券商人士、国内券商香港子公司人士,以及内地和香港资产管理类机构的调研,目前这一类机构主要关心的问题,主要是内地和香港证券市场托管体系不同、衍生品市场环境不同、融券卖空机制不同,以及结算机制不同,以及是否会对汇率产生问题等。

9月26日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对相关问题也进行了说明,本报告将以“制度安排”进行呈现。

 

1、沪股通T+1结算与港股T+2结算

机构关注度:五星

根据绿靴资本调研,关于这一问题的影响机构分为两派,部分认为,沪股通T+1结算与港股T+2结算影响较大,不过也有部分认为,香港实施具备承担交割义务功能的第三者结算制度,影响有限。

·部分投资者担心的可能暴露投资意图。

·沪股通通过实行前端检查,已大大降低了结算风险。

点评:海外某知名投行回应绿靴资本记者,沪股通实行非DVP的T+1结算制度,从而使得券商需承担一天的信用风险。尽管香港实行T+2结算制度,但在实际操作当中,如果是买股票,通常在T+0当日,券商已经和客户完成款项交收。

制度安排:上交所、联交所、中国结算、香港结算分别制定的交易、结算规则,对沪港通业务的交易、结算各环节作出详细规定,作为业务具体开展的规则依据。

 

2、 内地和香港证券市场托管体系不同

机构关注度:四星

香港市场的账户体系采取名义持有人制度,香港结算并不掌握投资者账户信息。

·国内实施第三方存管制度,券商不得挪动投资者现金账户中的资金。

·香港实施二级账户体系,在不妨碍投资人正常股票交易的条件下,券商可挪动投资人孖展账户内的资金。

点评:券商可以把多个投资者的指令打包进行交易,并将成交最终结果在多个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从而保证投资者之间的公平性。但是,香港市场的账户体系采取名义持有人制度,香港结算并不掌握投资者账户信息。这也导致,香港市场的客户身份识别规则不适用于沪股通业务

制度安排:上交所所根据监管需要,可以要求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提供其交易申报涉及的投资者信息;通过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进行的沪股通交易,证券交易公开信息中公布的名称为“沪股通专用”等。

 

3、衍生品市场环境不同

机构关注度:五星

QFII目前从事的针对A股的衍生品已经包括ETF、P-Notes、Swaps、A50期货,机构投资人,衍生品市场会不是形成场外衍生品市场定价中心,对现货市场的定价是否会产生影响?

·A股衍生品市场并不发达。

·机构提供的数据显示,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基于A股的ETF市场已达200亿美金。

·根据历史经验,P-Notes曾在印度市场引起股市的震荡。

点评:衍生品市场可以促进A股市场参与主体的成熟,丰富投资标的,改变股市投资者结构。但是同时,是否会对A股市场的定价模式造成一定影响,目前仍然是部分内地金融机构关注的问题。不过,针对衍生品的主动权仍然在内地监管机关手中。

制度安排:双方市场要求设计衍生品的话,可能仍然需要接受批准。

 

4、香港市场的“类融资融券”业务与内地不同

机构关注度:三星

香港市场的融券卖空采用分散授信的模式,不安排专门从事融券的机构对融券进行控制,而是由市场之中的证券公司和金融机构,通过借贷、回购等多种形式的市场工具完成。

内地关于融资融券的现有规定仅适用于境内证券公司对其客户的融资融券业务,无法直接适用于香港投资者在香港市场开展的上述业务。

·香港市场的客户融券由证券商代办。

·卖空者需要在卖空前“定位”证券。

·T+3日的补购(buy-in)。

点评:香港市场开展的沪股通股票保证金交易、股票借贷和担保卖空行为,有可能会对A股市场造成波动。因此制度安排中考虑了这一因素进行设计。

制度安排:《试点办法》中上交所与联交所协商明确了一系列监管要求,将在交易通协议中约定并在联交所规则中予以体现。此外,对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的标的、担保卖空的提价规则和比例限制、暂停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等事项也有具体说明。(编辑:李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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