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戴晓曙在《中国电力报》发布署名文章,谈新时期腐败的特点和能源局反腐要求。从今年4月初以来,国家能源局许永盛、王骏、郝卫平、魏鹏远等人,先后因涉嫌严重经济犯罪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这在能源局内部引起震动。分析与能源局局有关的腐败案例,戴晓曙认为新时期腐败的出现既有过去的一贯规律,也有新...

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戴晓曙在《中国电力报》发布署名文章,谈新时期腐败的特点和能源局反腐要求。
从今年4月初以来,国家能源局许永盛、王骏、郝卫平、魏鹏远等人,先后因涉嫌严重经济犯罪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这在能源局内部引起震动。
分析与能源局局有关的腐败案例,戴晓曙认为新时期腐败的出现既有过去的一贯规律,也有新形势下的新特征,从形成看至少有4个特点:利己性、多样性、隐蔽性、顽固性。
戴晓曙在文章中说,腐败者总是不择手段地混淆公权与私权的界限,为一己私利去吞噬公权的信用,去谋取不义之财。作为一个典型案例,刘铁男在担任国家能源局局长期间,不仅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收受贿赂,而且当网络媒体上出现揭发他贪腐行径的材料时,按道理说,刘铁男对自己的问题是心知肚明的,但他仍肆意要求国家能源局的新闻宣传部门向媒体发出断然否定的回答,结果是一方面使公权的信用成为私利的牺牲品,另一方面又伤害了其他同志。这些都是他内心极端利己性的集中表现。
从已有的腐败案例看,现在的项目审批与过去的情况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光是有人找上门来公关,而且公关的对象也由负责审批的公职人员扩大到其亲属、朋友,凡是有可能对公职人员产生影响,有助于项目审批通过的人均可能成为公关的对象。
由于项目审批往往环节多、程序复杂,具体承办的司内要经过主管处长、副司长、正司长审批,司外还要相关司会签,要经过主管领导同意,其中任何一个人的态度和意见都不可或缺,这样使审批每一个环节均有可能引发廉政风险。
在利益输送方式上,公关手段多种多样,包括招待宴请、送土特产、邀请出国考察、甚至送钱送物,等等。可以说,在利益输送上,只要你有需求就有供给,甚至给你提供暂无需求的供给。
戴晓曙认为,腐败具有隐蔽性,越是少数人掌握或知道的事,其资源的稀缺性就越高,可供权力寻租的机会也就会上升。实际上一些信息一旦公开后,寻租的机会也就没有了。他举例介绍,比如机关内部开会研究批项目,只要有谁有不同意见,很快就会有项目单位的人去“做其工作”,保不住密。你说这当中需要多大的权吧,说实话也不需要有多大的权,但有人就能在第一时间把隐蔽信息作为稀缺资源输送出来以获取利益,我们对此要高度警惕。
总结国家能源局反腐败斗争的经验教训,戴晓曙认为,反腐倡廉不可能分哪些部门单位是前线,哪些部门单位是后方,也不在于手手中掌握的权力是大还是小,反腐倡廉人人有责。
他认为,眼下重组后的国家能源局工作,至少有“三个不易”:一是要当一个让领导和群众都满意的好干部,比过去更不容易了,因为要做到这“两个满意”从来就不是容易的事;二是要当一个“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太平官,不那么容易了,尤其是当前能源在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博弈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能源发展日益成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高度关注聚焦点之一、“一岗双责”又对业务部门的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严要求的情况下;三是随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阳光审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想利用岗位特权来以权谋私、得些好处的,也越来越不容易了。
(编辑 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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