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表示,教科书选用程序具体规定出炉,最后选定教材需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选用教科书应当组织成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而在选用委员会中一线教师参与的比例不少于1/2。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编写的初中英语教材出现广告内容,教育部曾公开回应“教科书内不得有...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表示,教科书选用程序具体规定出炉,最后选定教材需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选用教科书应当组织成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而在选用委员会中一线教师参与的比例不少于1/2。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编写的初中英语教材出现广告内容,教育部曾公开回应“教科书内不得有宣传广告内容。”近年来,因为选用规范和程序缺失,在教科书选用工作中出现了频繁更换教科书,教科书选用难以反映一线教师意愿,一些非教育因素干预教科书选用,在选用中的滋生腐败等问题。对此,教育部表示必须进行规范和监管。
教育部指出,教科书选用工作专业性很强,还涉及经济利益,因此《办法》明确规定选用教科书应当组织成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教科书选用工作。为确保选用委员会的专业性、代表性,选用委员会要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1/2,最大限度地防止行政意志、个人意志决定教科书选用。教科书编写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防止利益相关者影响正常选用。
《办法》用一章对教科书选用程序作了具体规定,主要是三个步骤:一是由学科组研读、比较《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本学科所有版本的教科书,提出初选意见。二是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学科组提出的初选意见进行充分讨论,采取投票方式确定教科书选用的结果。三是对教科书选用委员会选定的教科书具体版本进行不少于7日的网上公示,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省教科书选用结果汇总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同时,考虑到教学的连续性,防止随意更换教科书,《办法》规定教科书一经选定使用,应当保持稳定,在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周期内,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中途更换。
教育部要求,在教科书选用中出现如“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选用过程和结果”等情形时,要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教科书编写、出版等单位和人员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竞争手段干预教科书选用。
(编辑:肖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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