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提出信用卡业务风险管控六条监管要求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芳艳 上海
2014-11-14 19:09

近来,市场上多起因信用卡欠款及其风险管理缺失引发潜在风险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上海监局近日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向各银行提出信用卡业务风险管控的六条监管要求。其一是完善授信管理机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应根据自身风险偏好、申请人综合还款能力和已获他行授信等因素,统一决策确定...

近来,市场上多起因信用卡欠款及其风险管理缺失引发潜在风险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上海监局近日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向各银行提出信用卡业务风险管控的六条监管要求。

其一是完善授信管理机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应根据自身风险偏好、申请人综合还款能力和已获他行授信等因素,统一决策确定本行信用卡业务授信风控原则和标准。

其中要求“刚性扣减”政策应覆盖至全部新发卡客户和已有固定额度调升客户,不得以提高总授信额度或设置限制性条件等形式来规避“刚性扣减”监管要求。

“刚性扣减”是指,授信审批和额度调整时,要在本行核定的总授信额度基础上扣减申请人在他行已获累计信用卡授信总额。假设一家银行核定某位客户10万元的信用卡授信额度,之前已有的3张卡额度总和为8万元,那么他新办的卡额度最多只能给2万元。

其二是倡导按需授信理念,对于额度使用率过高、表面还款正常的持卡人,应审慎评估持卡人真实还款能力,及时调整授信额度,防范因超需授信引发的过度透支或资金挪用风险。

此外上海银监局是加强调升固定授信额度和核给临时授信额度管理,审慎处理持卡人频繁上调临时授信额度的申请。给予持卡人临时授信额度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并将持卡人已使用的临时授信额度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

上海银监局还要求完善激励机制,改变片面追求发卡量等规模性指标的业绩考核政策。优化积分规则,防范积分套利风险。严格落实“亲访亲签”监管要求。

此外,上海银监局要求加强对持卡人和收单商户的交易监测,完善现有监测规则,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风险调查,并及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六是规范催收管理,完善信用卡催收管理制度和流程,信用卡催收通知书应采用规范的格式、内容和相关用语,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编辑:韩瑞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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