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挂牌:试点“三合一”模式

21世纪经济报道 刘东 上海报道
2014-11-16 22:53

11月16日,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举行挂牌仪式,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运行。据悉,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局集专利、商标、版权于一身,将全面覆盖浦东新区辖区内的专利、商标、版权的行政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实现区内知识产权工作的统一规划、管理和执法,做到“一个部门管理、一个窗口服务、一支队伍办案”,形成体制合理、保护有利、激励明显、服务到...

11月16日,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举行挂牌仪式,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运行。

据悉,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局集专利、商标、版权于一身,将全面覆盖浦东新区辖区内的专利、商标、版权的行政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实现区内知识产权工作的统一规划、管理和执法,做到“一个部门管理、一个窗口服务、一支队伍办案”,形成体制合理、保护有利、激励明显、服务到位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在挂牌仪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浦东新区副区长丁磊表示,目前,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的试运行主要有内部准备机构,服务体系、受理方式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等方面,其中牵涉的政策和程序制定已经全部完成了,相关人员也已到位。

“我们万事俱备,正在试运行,1月1日一定会给至少浦东地区的专利所有者和企业提供更便捷、更有效的服务。”丁磊表示。

 

商标、专利、版权三合一

上海市政府关于浦东新区成立知识产权局的批复显示,浦东新区组建知识产权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级别为副局级,将原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专利、行政管理职能、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商标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划转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将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浦东新区专利、版权行政管理和执法有关职能下放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花不再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辖区内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新政管理,牵头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处理和调节知识产权纠纷,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等。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说,按照现有模式,知识产权局只有专利的行政管理职能,没有专利、版权和商标的执法职能,新知识产权局的成立,在改革在权利的边际上有了重大调整。

据悉,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的成立,是继自贸区知识产权局挂牌之后,又一针对知识产权行政体系改革的探索性实践。此前,上海市政府已经明确将这一工作纳入上海新一轮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部市合作内容,市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上海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为54431件,同比增长16.3%,每万人口发明专利量为22.9件,已基本实现了市政府提出的年度预期目标。就浦东新区而言,2013年,浦东新区发明专利申请量9687件,占全市总量的24.7%,发明专利授权量3074件,占全市在总量的27.2%,位居上海各市县首位。

吕国强表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各项筹建工作也在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要求稳步推进,预计将在年内挂牌成立。

 

内涵扩大

在新闻发布会上,吕国强说,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局实施集中的管理,除了与国际趋势接轨外,主要还是基于自身的需要,上海的发展乃至浦东的转型,都需要很好的知识产权的支撑。从数据上来看,现在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有80%至90%都属于国内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并不多,而分散多个部门的管理对权利人及企业是不方便的。

丁磊则认为,此次新设立的知识产权局,实际上内涵已经超过了上海市的知识产权局。从执法管理的角度来讲,浦东的知识产权局执法内涵把版权专利和商标结合在一起,实际上是一个内涵扩大的机构。在这过程中会碰到诸如授权、法律界定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问题。

吕国强称,针对“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局模式应如何设计?与原来的知识产权局体制上有何不一样”这一问题,我们也进行过讨论,并设计了几种模式:一是把产权商标合在一起放在市场监管局下面;二是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分开,归属不同部门;三是不改变现有体制,即挂在科委下面,最终采取的也是现在的模式,即一个副局级的独立的行政管理加新政执法的模式。

此外,吕国强认为,新区的知识产权管理局是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管理局,除了行政管理职能外还有执法职能,当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和授权都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行使的,并没有突破现有法律。

据悉,下一步,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争取更多先行先试的改革措施在浦东新区落地,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将根据三定方案,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各项工作,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激励知识产权创新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宣传培训。

今年9月,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局已经挂牌成立,针对可复制可推广问题,吕国强说,当前主要不是考虑复制和推广的问题,而是要做好强化行政管理和保护,在此基础上再考虑复制和推广问题。

(编辑:肖欣欣;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liudong@21cbh.com;xiaoxx@21cb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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