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对于呼吁提高待遇的基层公务员来说,改革时间表又进了一步。
据新华社消息,12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采访县镇基层公务员时,反映最强烈的即是待遇不高和晋升通道狭窄方面的问题。许多公务员呼吁“提低限高”,即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
2013年初,人社部相关领导曾表示,我国要建立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集中力量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分类管理配套政策,建立符合不同类别公务员成长规律和特点的职务序列,改变公务员晋升渠道单一的状况。
与此同时,需要探索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职级晋升制度,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强化职级在确定公务员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
(编辑 吴红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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