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南等地煤炭资源税税率确定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秀强 北京报道
2015-01-06 17:17

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正在落地,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目前国内已有山西、湖南、河南等多个省份煤炭资源税税率得到批准。根据公开信息,河南、黑龙江、湖南、辽宁、山西、广西等地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分别为2%、2%、2.5%、2%、8%、2.5%。国务院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

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正在落地,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目前国内已有山西、湖南、河南等多个省份煤炭资源税税率得到批准。

根据公开信息,河南、黑龙江、湖南、辽宁、山西、广西等地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分别为2%、2%、2.5%、2%、8%、2.5%。

国务院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各省结合本地区情况,在2%至10%之间确定具体税率,报财政部、国税总局批准。

各地财税部门综合考虑企业和地方财政收入影响,经研究、测算并征求各有关企业及部门意见,提出煤炭资源税税率建议。此次煤炭资源税费改革以清费为前提,清理了违规收费基金,煤炭企业负担与改革前持平或下降。

(编辑:吴红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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