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君正蚂蚁金服互掐提仲裁 天弘未分配利润成焦点

21世纪经济报道 彭小东 上海
2015-01-07 10:23

1月6日晚,内蒙君正(601216.SH)公告确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蚂蚁金服”)的仲裁申请。蚂蚁金服要求内蒙君正向天弘基金缴纳出资并支付利息,累积7000多万元。据了解,蚂蚁金服、内蒙君正均为天弘基金股东,双方分歧源于一份增资扩股协议。早在去年6月,蚂蚁金服等股东根据协议完成了...

1月6日晚,内蒙君正(601216.SH)公告确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蚂蚁金服”)的仲裁申请。蚂蚁金服要求内蒙君正向天弘基金缴纳出资并支付利息,累积7000多万元。

据了解,蚂蚁金服、内蒙君正均为天弘基金股东,双方分歧源于一份增资扩股协议。早在去年6月,蚂蚁金服等股东根据协议完成了出资,但内蒙君正迟迟不出钱,且去函天弘基金要求停止增资扩股。

内蒙君正在1月6日晚的公告中解释说,这与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的归属处理有关。内蒙君正的会计师认为,增资扩股前必须明确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的归属,以确保公司能够准确、按时完成 201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但蚂蚁金服)坚持新老股东共享所有未分配利润,毫无协商解决余地。”内蒙君正认为,这完全违背了 2013 年 10 月天弘基金向政府有关批准部门上报的由三方股东共同签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下称“《方案》”)的相关规定。

《方案》称,根据本次增资扩股安排,公司现有股东享有本公司增资扩股完成之日的未分配利润处分权;其后实现的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内蒙君正认为,蚂蚁金服违反此规定,直接导致天弘基金增资扩股没有完成。

对此,蚂蚁金服方面通过旗下支付宝的官方微博向内蒙君正隔空喊话:请尊重事实。蚂蚁金服称,根据当时签订的《增资与认购协议》,协议签署日至增资扩股完成之日,未经蚂蚁金服事先书面同意,天弘基金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此外,因为天弘基金历史上连续亏损,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积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依照《公司法》规定,也不能进行利润分配。”蚂蚁金服通过旗下的支付宝官微称,不知内蒙君正缘何回避了这两个事实。

另据内蒙君正公告,天弘基金增资扩股前的控股股东天津信托2014年6月30日发出了一份《关于中止天弘基金增资扩股相关工作的函》,并称,“咨询天弘基金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

而蚂蚁金服方面表示,他们截至1月6日,从未收到天津信托关于“增资扩股国资评估存在问题及重新启动评估”的任何书面通知。“增资扩股、履行协议这么严肃的事项,我们十分不理解拒绝履约的理由为何是一个口头通知。”

“我不太清楚。”天津信托常务副总经理韩立新1月5日接通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电话后表示,自己对天弘基金方面的事务不太了解,婉拒了采访请求。

截至发稿,天津信托办公室也未对采访提纲进行答复。

双方重申,本次仲裁是股东层面解决争议的行为,蚂蚁金服和天弘基金在余额宝业务上的合作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对于余额宝用户也没有任何影响。

而对于上市公司内蒙君正来说,由于该案件审理程序尚未开始,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此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编辑巫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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