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未及时披露 上海三毛被罚30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韩迅 上海报道
2015-01-08 13:48

经上海证监局查明,2013年1月,上海三毛(600689.SH)重要控股子公司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三进公司)的供应商美梭羊绒纺织品有限公司(下称美梭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从2013年1月底起与美梭公司相关的外商应收账款相继发生逾期。截至2013年2月15日,已有6笔货款计627.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905万元...

    经上海证监局查明,2013年1月,上海三毛(600689.SH)重要控股子公司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三进公司)的供应商美梭羊绒纺织品有限公司(下称美梭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从2013年1月底起与美梭公司相关的外商应收账款相继发生逾期。截至2013年2月15日,已有6笔货款计627.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905万元)逾期。三进公司预计后续还可能有大额应收账款发生逾期。

    从2013年2月1日起,税务机关暂停对三进公司出口退税,对已审核通过的退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三进公司为上海三毛主要控股子公司,三进公司2011年的营业收入为18.04亿元,占上海三毛2011年营业收入的73.18%。三进公司发生的上述事件将对上海三毛2012年度及以后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所述的重大事件。

  对于上述重大事件,上海三毛没有及时披露,直至2013年3月23日才予以公告,并直至4月8日才发布因该重大事件导致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预亏公告。

    上海证监局认为,上海三毛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关于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韩家红(时任上海三毛董事、总经理)、蔡伯承(时任上海三毛副总经理)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朱建忠(时任上海三毛董事、财务总监)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因此,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三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韩家红、蔡伯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朱建忠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2015年1月8日,*ST三毛(即上海三毛)以单日下跌0.23%报收8.74元。(编辑 庞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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