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取消51个风电项目核准资格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秀强 北京报道
2015-01-30 11:39

在“十二五”第四批风电核准计划下发之际,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取消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未核准项目有关要求的通知》,以规范风电开发建设,加强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管理。

通知提出,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列入“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但未完成核准的项目(详见列表),不再纳入核准计划管理,取消核准资格。如若再启动项目核准建设,需重新申请纳入核准计划。此次,能源局累计取消51个风电项目,共226万千瓦装机核准资格。

第二批风电核准计划是在2012年3月下发,时隔近三年时间。被取消的风电核准项目包括华能、大唐、中电投、华电、国电五大发电集团所属项目,也包括中广核、华锐、中节能、三一电气、北京天润等能源投资企业。

国家能源局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特别是电网接入条件和电力消纳市场,督促项目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加快落实第三、四批核准计划项目的各项要求,争取在文件规定期限内完成核准工作。

按照目前国家风电管理思路,国家层面制项目核准计划,实施总量控制,并对上网电价、补贴实施管理;具体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到地方政府。

取消纳入“十二五”第二批及增补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管理的项目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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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小林)

(作者:王秀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