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保监会向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各保险公司、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报,2014年12月,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财险”)未在规定的时间向保监会报送月报数据,而且报送的数据出现严重错误。通报称,按照有关规定,各公司应于12月10日前报送11月份月报数据,而大地财险于12月13日17时才完成数据报送,迟报3天,并且...

2月28日,保监会向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各保险公司、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报,2014年12月,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财险”)未在规定的时间向保监会报送月报数据,而且报送的数据出现严重错误。
通报称,按照有关规定,各公司应于12月10日前报送11月份月报数据,而大地财险于12月13日17时才完成数据报送,迟报3天,并且未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对有关科目进行分拆,从而导致数据错报。
保监会表示,此次事件暴露了该公司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有以下几点(此四点为原文):
(一)公司领导对统计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在我会发现问题后首次与大地公司分管统计的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情况时,该负责人对公司11月份数据的报送情况一无所知,对公司统计信息系统出现问题的严重程度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二)统计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内部管理混乱。目前,大地公司向我会报备的统计工作人员只有1名,未设置必要的备岗人员。在11月份数据报送出现问题时,该员工正处于怀孕待产期,不具备快速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由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协同配合和快速解决问题的机制,导致问题不能尽快解决。
(三)信息技术突发问题处置响应能力不足。从了解情况看,大地公司信息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整体较低,对本公司信息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都缺乏深入了解。在公司信息系统突然出现数据逻辑关系计算错误时,信息技术人员缺乏解决问题的经验和手段,不能及时、有效处置问题。而且公司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时缺少备份,导致问题出现后,数据无法还原,只能采取手工方式汇总。由于信息系统整改时间过长,直至2015年1月7日公司才完成11月份数据重报工作,超出正常报送时间28天。
(四)严重违反保险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会在《关于加强保险业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管理的通知》(保监厅发〔2007〕8号)中,要求保险公司在进行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建设或改造时,应及时向我会上报相关情况。但大地公司在2014年11月中旬,对公司农险核算管理数据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却未将有关事项向我会报告。
保监会认为,大地财险的迟报行为影响较大,提出对其进行处理:对大地财险进行行业内通报批评,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并责令其按照有关要求限期整改,保监会将视其整改情况采取下一步监管措施。
保险统计工作是事关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非现场监管、风险预警和决策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因此保监会对大地财险提出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保险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完善和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统计工作队伍建设等整改要求,并提请各公司予以重视。
同时表示,各公司应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信息系统改造升级等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
(编辑: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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