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5月1日起正式实施

21世纪经济报道 柳灯 北京报道
2015-03-31 17:17

3月31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第660号国务院令,指出《存款保险条例》已经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3月31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第660号国务院令,指出《存款保险条例》已经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31日上午,这一消息在市场中传开。一份未经官方证实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安排》的文件显示,“《存款保险制度》将于2015年3月31日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央行内部人士处获悉,国务院领导此前在央行内部的一次会议上提过5月1日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想法。

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央行行长周小川曾表示,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改革重要的一步棋,已经经过一段时间紧锣密鼓的准备,并于去年年末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果总体是正面的,这就说明成立存款保险的机制,各方面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存款保险,是指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去年11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存款保险制度对绝大部分存款人并没有直接影响。央行相关负责人此前指出,据测算,设定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能够为99.5%以上的存款人(包括各类企业)提供100%的全额保护。

同时,从国际上看,偿付限额一般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倍,考虑到我国居民储蓄倾向较高,而将最高偿付限额设为50万元,约为2013年我国人均GDP的12倍,高于国际一般水平。

实际上,存款保险基金提供了多重保障。央行相关负责人此前指出,即使个别小存款银行发生了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破产的情况,一般也是先动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对出现问题的存款银行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担其业务、资产、负债,这样存款人的存款将转移到其他银行,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银行收购、承接的,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

同时,这并不是说,存款人50万以上的资金就完全不能赔付了。一方面,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将得到全额赔付。那么,如果储户把100万存款,分散在两家以上的银行,所有的资金都将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超过50万元的部分,存款人还能从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魏加宁此前曾告诉本报记者,万一银行进入破产清算时,公众存款人也应作为第一受偿人,破产银行经过变现如拍卖等之后,应将剩余资产优先偿付给公众存款人。从国际经验来看,存款保险机构也会通过早期干预或银行重组等措施,尽量不让银行走到破产的地步。(编辑: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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