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尔德 北京 报道
2015-04-16 16:15

“水十条”提出,要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为了实现水体改善的目标,“水十条”提出的第一条措施即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其中工业污染整治尤为值得关注。

首先,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对此,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对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水十条”重点关注的这十大行业大都属于水污染物排放大户,在取缔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水污染防治法》,防治行政权力的滥用,同时还应解决后后续的工人下岗和银行贷款问题。

“水十条”还提出,要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根据国家的要求,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同时,“水十条”还提出 要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并明确了时间表。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对此,环保部的解读材料分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置与在线监控等要求,将带动园区水环境监测、污染防控、环保设施运营等第三方治理服务发展。

(编辑:耿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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