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九点,江苏省物价局在起官网上公布了对奔驰汽车垄断案件的最终惩罚结果: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奔驰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共计罚款786.9万元。据了解,3.5亿元的惩罚是江苏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奔驰2014年度在江苏省销售额7%的比例做出的,对经销商的处罚则是根据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
今早九点,江苏省物价局在起官网上公布了对奔驰汽车垄断案件的最终惩罚结果: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奔驰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共计罚款786.9万元。
据了解,3.5亿元的惩罚是江苏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奔驰2014年度在江苏省销售额7%的比例做出的,对经销商的处罚则是根据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1%。
根据官方公布,奔驰案件的具体情况是,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驰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
这一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奔驰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考核力度,对不执行限价政策的经销商进行约谈警告、减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种方式,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
另外,奔驰苏州经销商自2010年11月起,南京、无锡两地经销商自2014年1月起,在奔驰组织下多次召开区域会议,达成并实施了固定部分配件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距离去年9月奥迪与克莱斯勒被罚之后,汽车反垄断在沉寂了大概七个多月之后再次落槌,这意味着反垄断并非“一阵旋风”,而是在向常态化推进。
“实际上,在反垄断案件中大部分汽车经销商都处于被动状态,希望反垄断执法让汽车企业重新审视其市场行为的合规性和合法性的同时,对于经销商的高压政策会有效地得到改善,汽车行业的纵向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现象得到缓解。”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会长沈进军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
无论如何,我国汽车行业的反垄断将迎来新常态。“未来,积极的反垄断执法会是常态,公众将对此见怪不怪,而且反垄断执法覆盖面也将更大更广,反垄断案件将会越来越多,并将与国际接轨。”反垄断专家、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志松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
然而,下一步汽车反垄断执法常态化会走向何处?“反垄断下一步的重点是治理售后零配件的价格垄断。”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打破汽车后市场的垄断,既要破也要立。在发改委反垄断执法之后,去年9月交通部联合十部委发布了《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汽车生产者建立完善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并在新车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今年2月份,交通部针对这一办法继续征求意见,并进一步细化了实施细则。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发改委反垄断执法的有力保障下,交通部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和商务部正在酝酿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形成建立中国汽车后市场新秩序的“双剑合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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