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地方5月底报实施方案

21世纪经济报道 张梦洁 北京报道
2015-04-24 15:07

各地正在抓紧制定贯彻《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办法,人社部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以前把实施方案报人社部和财政部备案后,启动实施这项改革。

2015年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具体实施年,地方有望于年中启动此项改革。

“目前,各地正在抓紧制定贯彻国发2号文件的实施办法,我们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以前把实施方案报我部和财政部备案后,启动实施这项改革。”4月24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人社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此项改革目前的进展。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已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正是对上述内容的体现。

这份文件要求,各地区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实施办法、各部门的工作方案,连同各类人员视同缴费指数表,在今年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备案;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由人社部、财政部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

“因为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还要建立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同时还要确定参保单位、人员和缴费基数等工作。”李忠解释称,正因为此,改革从文件出台、下发到启动实施需要有一定的准备时间。

在今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号文),标志着机关事业单位双轨制正式被破除,但实施细则并未明确;随后在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明确了国发2号文中的职业年金建立细则,作为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的部分。

对此,李忠表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建立之初,由于退休人员缴费时间还很短,其占养老待遇的比重并不高。

而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起步的同时,发展缓慢的企业年金建设有望提速。“我们对企业年金非常重视。”李忠表示,接下来将采取措施推动来推动落实企业年金的发展。

一是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快发展企业年金的要求,结合企业年金发展的新形势,会同有关部门抓紧修订出台《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相关政策。

二是2014年1月份已经出台并实施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了企业年金免税的范围。"现在主要是继续抓好这个文件的落实。同时,我们也会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他说。

三是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更多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进一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

(编辑:肖欣欣)

X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