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70年到期可自动续期?具体执行细则待出

21世纪经济报道 纪睿坤 北京报道
2015-05-19 21:10

上述说法,只是专家的设想。国土部一位退休司长称,现在离70年大限还有几十年,随着不动产登记的推进,国家将充分掌握房屋和土地产权权限办法,并将出台具体的执行细则,地方也将就此出台地方性的相关细则。

房子70年到期怎么办再度引发讨论。

近期,一则《所有房产不再设定产权年限,规定为永久产权》的报道再度“卷土重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等多个消息源获悉,上述说法只是专家的设想。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

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

“深圳是全国最早建商品房的城市,若以1980年为起点计算,2050年为到期时间,也就是说,最快35年后,‘房屋满70年’的问题就会摆在我们面前了。”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如是介绍。

现状:自动续期无详则

国土部一位退休的司长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在不动产登记以及土地管理法修订时,国土部也探讨过70年产权到期的问题。

目前的确存在土地使用权的有期限性和房屋所有权的无期限性之间的矛盾。

“目前的现状是房屋更新换代比较快,时间也还较长,问题并不突出,解决也并不紧迫,”上述人士介绍。

上述人士亦补充,目前来看,70年产权到期,并非无规章可循。

现行《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晚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不过,怎么自动续期且续期后是否需要补交地价等详细问题,目前暂无明确规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福建、山东住建厅获悉,地方均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操作,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上述国土部退休司长称,现在离70年大限还有几十年,随着不动产登记的推进,国家将充分掌握房屋和土地产权权限办法,并将出台具体的执行细则,地方也将就此出台地方性的相关细则。

相比自动续期,不少房地产业内人士更关注房屋质量。

物权法草案起草人之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利明教授介绍,根据国家颁布的《住宅建筑规范》规定: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0年,其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从房屋所有权的无期限角度出发,即房子存在多久,地的期限就存在多久。

但实际上,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曾公开表示,“中国住房使用寿命只能持续25至30年。”远低于欧美国家的水平。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正好是我国开始进入房地产大发展的时期。这就意味着从现在开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房产可能成为令人提心吊胆的高危建筑。

深圳经验

虽然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70年产权”仍存缺陷,但地方已经开始尝试解决。

1981年11月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工业用地最长年限为30年;商业(包括餐馆)用地20年;商品住宅用地50年;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用地50年。

也就是说,早在2001年,深圳就面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问题。2004年,深圳出台《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

根据《规定》,到期房地产申请续期的,在国家规定的最长土地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的剩余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修正,补交地价一次性支付;土地租金按年支付,其标准由市国土管理部门定期公布。如果到期房地产不办理续期手续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消灭,其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而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的过程中,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建造成本折旧补偿。

同时,《规定》中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是为了堵住政策的漏洞,防止有人借到期房地产续期之机意图改变土地用途。此次续期只按地块此前登记的功能续期,土地如欲转为其它用途,还要补交地价,另外办理手续。

多位市场化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深圳的探索,对国家层面上统筹70年产权到期的问题给出了有益参考。

(编辑:耿雁冰,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jirk@21jingji.com;gengyb@21jign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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