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区、市)开始探索开展农房保险,业务规模不断扩大。6月11日,保监会的一则公告中透露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已开展农房保险试点工作。2012年,全国农房保险保费收入5.1亿元,为6716万间农房提供风险保障6382亿元;2013年,全国共有5688万户参保农户,农房保险保费收入为6...

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区、市)开始探索开展农房保险,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6月11日,保监会的一则公告中透露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已开展农房保险试点工作。
2012年,全国农房保险保费收入5.1亿元,为6716万间农房提供风险保障6382亿元;2013年,全国共有5688万户参保农户,农房保险保费收入为6亿元;2014年,保费收入增加到6.99亿元,累计为7200万间农房提供近9400亿元风险保障。
据了解,贵州省于2009年开始在雷山、台江两县开展农房灾害保险试点工作。从2014年10月1日起,贵州省全面实施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全省范围内具有本省农业户籍且居住在自有房屋的农户均为被保险人,省、市、县三级政府安排资金提供保费补贴,统一为拥有住房的每户农户提供基本保额不低于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平均每户保费补助不低于5元,其余政府统保的保费由市、县两级承担。
农房保险制度下,农村参保房屋一旦由于火灾、雪灾等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将可获得保险公司的相应赔付,有利于减轻农户损失,安定农户生活。
近年来,保监会、民政部、财政部不断推进农房保险工作。2012年12月24日,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农房保险工作。2015年6月9日到11日,保监会和有关部门在贵州省召开农房保险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深化农房保险工作。(编辑: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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