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印发意见:加强政协与党委、政府有效衔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意见》全文共分为七个方面27条内容,包括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明确政协协商的内容,规范政协协商的形式,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意见》全文共分为七个方面27条内容,包括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明确政协协商的内容,规范政协协商的形式,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强政协制度建设,提高政协协商能力,加强和完善党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等。
在2006年年初,中共中央曾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它被称为指导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便是按照前述文件,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所提出的实施意见。
“原来的是一个指导性意见,现在出台的是具体的实施意见,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相对以前,政协和政府的交流更频繁。“现在政府部门有常委或主席兼职政协,同样也有政协人士到政府就职,这是打通政协和政府之间的交流,扩大民主人士参政议政的渠道。”
制定年度协商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明确,在政协协商的内容上,将制定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其规定,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对明确规定需要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
“这意味着政协协商制度更为规范化和制度化,不能说想协商就协商,不协商就算了。”竹立家表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属于新举措。
同时,关于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的议题,《实施意见》要求,政协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题、专题协商会议题及其他协商形式的重要议题,应列入年度协商计划,做到协商议题和协商形式相匹配。其中之一就包括,部分双周协商座谈会重要议题,可列入政协年度协商计划。
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始于1950年,自1966年中断后,于2013年10月再次重启。截至目前,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双周协商座谈会已召开了三十三次,其中议题涉及宏观经济形势、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战略、媒体融合、土地保护、科技体制改革等不同领域的内容。
“从题目上看有大有小,但是我们更注重小题目做大文章,也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刘佳义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双周会议召开以后形成了会议意见向国务院反映,国务院领导亲自批示,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都特别重视。”
此次《实施意见》亦要求,根据议题需要,政协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并介绍情况;会后,及时将会议主要内容、形成的共识和重要意见建议,以信息专报等形式报送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参阅。
双周协商座谈会目前已形成常态机制,一年频率约20次左右,每次大概20位全国政协委员参会,一年下来大概约400多位委员能够参加双周协商座谈会,参会人士除了各民主党派的政协委员外,还有相关领域的专家和专业人士,有关中央部委负责人。
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
《实施意见》明确,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广泛协商、凝聚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
这与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所强调的思想一脉相承。
“协商就要真协商,真协商就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要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决策和工作,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使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也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换句话说是全程协商,之前好多地方都是光强调政协在决策前的协商,而忽略了政协在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协商作用。”在竹立家看来,强调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属性,有利于规范政协履职行为,相应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同时亦是对政协职能的重视。
根据《实施意见》,政协协商的主要内容,不仅涵盖范围广,而且多涉及国家大事。包括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而且,《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比如,建立党委同政府、政协重点协商议题会商机制;党委召开的有关重要工作会议可安排政协领导同志参加,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可视情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列席;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办法等等内容。
对此,竹立家认为,这是政协协商链的进一步延长。因为党委、政府属于决策和行政机关,加强政协与其工作的衔接,有利于协商结果的执行。
近年来,政协与政府之间的频繁交流渐成常态,比如,去年7月天津市政协主席何立峰履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北京市长王安顺、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任现职前也曾担任省级政协主席。
(编辑 肖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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