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混业经营须隔离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 欧阳觅剑
2015-07-18 07:00

近日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在《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内容里,不仅有取消存贷比限制,还涉及银行经营业务范围调整,以在法律层面上给混业经营预留空间。

近日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在《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内容里,不仅有取消存贷比限制,还涉及银行经营业务范围调整,以在法律层面上给混业经营预留空间。

现行《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限制了银行在境内获得信托和券商牌照,但在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潮流下,仍不时有银行谋划获得信托和券商牌照的说法传出。

几个月前,有报道称,兴业银行要收购华福证券,交通银行要收购华英证券。前者还难辨真伪,后者已基本证实,但细节有出入。交通银行不会直接控股或参股,而是由其境外全资子公司交银国际受让华英证券33.3%股权。通过这样的方式,交通银行曲线拥有了境内的券商牌照,与之前中国银行间接控股中银国际证券的模式类似。它们选择曲线的方式,说明直接突破限制的难度很大。

相比之下,银行获得信托牌照的进度更大一些。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先后于2007年、2009年、2011年直接控股信托公司,它们都通过了国务院的批准。目前,浦发银行正在收购上海信托,将成为第四家持有信托牌照的商业银行。不过,这么多年才四家,说明银行获得信托牌照也不容易。

银行混业经营之路之所以如此坎坷,是因为我国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原则。1995年通过的《商业银行法》就体现了这一原则。在这之前,一些银行是设有证券部门的。例如,兴业证券的前身就是兴业银行证券业务部,它们在分业经营的要求下于1999年脱钩。

但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意愿颇为强烈,不但银行在寻求获得信托牌照和券商牌照,信托和券商也在寻求获得银行牌照,而拥有多种金融牌照的金融控股集团也越来越多。为什么金融机构想要混业经营呢?是为了实现优势互补。银行的优势在于融入资金,成本低、数额大,但投资方式受到限制,不能投资于企业、楼市、股市。信托和券商的优势是投资方式受限少,但融入资金的成本高。

在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要求下,监管部门开始考虑进行改革:由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向混业经营、综合监管转变,由机构监管模式向业务监管模式转变。3月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曾表示,正研究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交叉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但他也强调,要以风险隔离为基础,以风险可控为前提。

相比混业经营,分业经营更有利于隔离风险,这是我国坚持分业的重要原因。如何在混业经营的情况下实现风险隔离,还需要进行研究和探索、试验。即使混业经营,银行存款也不应直接用于风险较大的投资。在混业经营的两种主要模式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和全能银行模式中,前者更利于风险隔离,而且是目前国内实际存在的模式,应该是探索的主要方向。(编辑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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