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对6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审计问题的通告(2015年第44号)”,指出这6家企业存在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或者严重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重不落实等主要问题。食药监总局称,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要求,...
8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对6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审计问题的通告(2015年第44号) ”,指出这6家企业存在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或者严重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重不落实等主要问题。
食药监总局称,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要求,对总局专项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产品的6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了食品安全审计。这6家企业分别为陕西优利士乳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陕西百跃优利士乳业有限公司)、河南金元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垦多元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辰鹰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红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肇州县摇篮乳业有限公司。
食药监总局指出,这6家企业未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或者现场状况严重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不合格产品处置不彻底、检验能力不足、伪造相关数据等问题。
食药监总局已要求黑龙江、河南、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责令问题企业全面停产,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要求全面整改,不达到要求,不得复产;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全面排查不合格情况,彻底召回不合格产品。(编辑 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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