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集团整体上市启幕:多项资产委托上市公司管理
浦东国资国企改革正在逐步推进。
8月13日晚,上市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外高桥股份(600648)”)发布多项公告,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更名,受托管理控股股东部分资产等等。此外,外高桥股份当日召开董事会议,宣布多项变动。
公告称,根据浦东新区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总体部署,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受托管理如下表所示外高桥集团所持有的股权资产:
另有公告称,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来函,主要内容是“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拟于近期更名为“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预先核准),新名称将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后再正式启用。
同时,该公司还进行了一系列的人事变动,根据外高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鉴于施伟民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樱为公司总经理,刘宏、李云章、陆基、姚忠、李伟五人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而此前同样由施伟民出任的外高桥股份党委书记一职,已由外高桥集团副总经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外联发)总经理刘宏出任。
其中,外高桥将成立分公司——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兰分公司,负责人即为刘樱。而森兰是外高桥商业地产的重要板块。
此外,当日发布的公告还显示,外高桥股份的中文名称“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也变更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已经获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预核准)。
而根据浦东国资国企改革方案18条意见的要求,外高桥片区的开发建设主体――外高桥集团,目标是打造战略目标明确、治理结构规范、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竞争优势突出的国有投资控股公众公司,以市场化手段更好地服务自贸区建设。
根据浦东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外高桥集团将通过外高桥股份实现整体上市,外高桥集团所属的非上市资产,要委托上市公司管理。调整外高桥集团、上市公司管理体制,充实上市公司高管团队,优化上市公司组织架构,完善市场化管理机制;未来要打造战略目标明确、治理结构规范、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竞争优势突出的国有投资控股公众公司,以市场化手段更好地服务自贸区建设。
随着控股股东将资产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外高桥集团的整体上市也拉开帷幕。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于1999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注册资本为13.01亿元。主要负责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高桥保税区及周边相关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和管理,以10平方公里的外高桥保税区规划用地和周边相关地块的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为主业,承担着自贸试验区及周边区域的开发建设、招商稳商、功能推进和运营服务。
作为中国第一个保税区综合开发商,外高桥集团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和税收优惠的政策优势为起步点,推动外高桥保税区逐步发展成为集出口加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和商品展示等功能于一身的经济开放型区域。
此前发布的浦东国资国企改革意见要求,要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提高资产证券化比例,加快上市公司产业转型步伐,提升国有资本影响力和行业地位;促进国资高效流动,同时打造适合浦东特点的综合国资运营平台,跨主体、跨系统整合资源,开展资本运作,实现股权有序流动。
(编辑 胡欣欣)
(作者:刘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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