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央国家机关车改已全面完成,共封存车辆3868辆,并向社会公开拍卖,2000多名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各省区市已基本完成车改总体方案制定。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16日介绍,目前中央国家机关车改已全面完成,共封存车辆3868辆,并向社会公开拍卖,2000多名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各省区市已基本完成车改总体方案制定。
据了解,目前只有陕西、广东、湖北、贵州等少数省份对外公布了车改方案。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是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目前,陕西、广东、湖北、贵州等地公布了当地的车补标准。其中,陕西省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分为7档,其中,正厅局级每人每月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车改补贴标准确定为8档:正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车补标准按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和科员及以下分4档,补贴金额分别为1690元、1040元、650元、450元。
贵州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可见,从上述已出台的车补标准看,各地厅局级车补标准按照上限执行,而科级及以下人员车补大多低于上限要求。
长期致力于公车改革研究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由于地方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数量比较庞大,如果按“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的统一“国标”或上限执行,那么支出会增加,一些地方在细化标准之后,科级及以下干部低于“国标”,这有利于降低政府车改的成本。
(编辑 李剑华;本文综合自新华社、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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