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正式提高至20万和50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致鸿 北京报道
2015-09-16 20:02

经过又一轮征求意见后,9月16日,中国保监会官网正式发布《通知》,将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调整提高至20万和50万。

经过又一轮征求意见后,9月16日,中国保监会官网正式发布《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一是,适当提高未成年人死亡保障限额,将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调整提高至20万和50万; 

二是,根据《民法通则》中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界定,将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提高至20万元,已满10 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提高至50万元;

三是,航空意外身故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死亡保险金额不计算在死亡保障限额中。

对于《通知》出台的背景,保监会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监会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95号),将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规定为10万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子女抚养成本同步攀升,要求修订《通知》、调整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的呼声越来越高。在此背景下,保监会通过征求社会及行业各方意见,修订了《通知》。(编辑: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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