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分为创新系统的统计内容、创新系统的账号申请、创新系统的使用管理和其他要求四部分内容。

10月12日,保监会官网消息,保监会开发的“中国保监会保险创新业务统计信息系统”(下称“创新系统”),在2015年初在部分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试运行后,决定即日起全面启用创新系统,并下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启用保险创新业务统计信息系统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分为创新系统的统计内容、创新系统的账号申请、创新系统的使用管理和其他要求四部分内容。
在创新系统的统计内容方面,《通知》表示,综合考虑监管需求和保险统计制度体系现状,创新系统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统计内容主要为满足对保险创新业务的监管而产生的数据统计需求,比如为满足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社区业务发展,以及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等创新业务的监管而产生的统计需求。创新系统的统计内容原则上与“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不重复,是对“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补充和完善。
在创新系统的使用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为确保创新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从即日起,各公司对创新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统一由各公司在我会报备的统计联系部门负责,责任人员为各公司在我会报备的保险统计联系人。各公司统计联系部门应当指定专门的系统管理员对创新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管理维护,防止非法使用系统和破坏系统安全的情况发生。(编辑: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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