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现在越来越难了”,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传华说。韩传华长期从事破产法律业务,他是北京市高级法院...
“破产重整现在越来越难了”,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传华说。韩传华长期从事破产法律业务,他是北京市高级法院公布的北京地区律师个人破产管理人10人名单中的第一人。
“一些‘接盘’企业发现不是捡到了一块肥肉,接手一家破产企业后,基本上算不出盈利模式”,韩传华说,“这说明这个行业出了问题。比如钢材价格从每吨4000多元跌到2000多元,已经低于成本价,换谁来组织生产也不行”。
在产能过剩情况下,一些经营不善的企业破产退出是正常市场经济的题中之义,但破产这条主要机制却长期不振。2003年到2013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数量逐年下降,最低时全年只有不到2000件。这与大量僵尸企业拥堵市场、徒耗资源形成鲜明对比。
“今年的破产案件数量可能会上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说。但他认为,如何让破产案件依法、规范地被法院受理,仍是破产机制现存的重要问题。
“今年的破产案件数量可能会上升”
最高法2014年发布的数据显示,近10年来,全国企业宣告破产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03至2012年审结的破产案件中,被法院宣告破产的比例为32.55%。宣告破产的比例逐年下降,其中2012年的比例为20.52%,比十年前下降了17.09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介绍,2013年是近10年来全国法院破产案件数量的“谷底”,全年只有1900多件。
“今年的破产案件数量可能会上升”,王欣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因为积压的困难企业数量越来越多,地方政府的压力越来越大,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典型的破产案例,对破产法的重要作用也有所认识”。
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传华团队提供的不完全数据显示,今年5到10月,全国法院受理破产案件736件,平均每月100余件。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的案件数量始终排名靠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得到的一份今年6月山东省高级法院的调研报告显示,2007年-2014年,山东全省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整体上呈下降趋势,年均下降约10%。特别是2012年,全省法院仅受理破产案件63件,历年来收案数量最低。
这份报告提出,企业破产案件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非常复杂的利益关系,企业体制的深层次矛盾和企业内部的利益冲突都在案件审理过程凸现出来,化解矛盾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单靠法院自身予以协调存在困难。
王欣新认为,现在企业破产法实施遇到的主要障碍是破产案件受理难,法院不能依法受理破产案件,一些地方政府干预法院依法受理破产案件,或不能积极、正确履行职责解决与企业破产相关的社会问题。
“三五年前就应该破产”
继今年两次提出抓紧处置国企中存在的“僵尸企业”之后,近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再次明确,要加快推进“僵尸企业”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莫开伟认为,大量信贷资金消耗在僵尸企业身上,加速了银行不良资产上升。最近16家上市银行公布三季度报显示不良贷款连续9个月呈上升趋势,就与“僵尸企业”日益增多现象有关。
“企业的市场退出渠道主要有清算与破产。企业清算有两类,一类是自愿清算,属于正常退出机制;另一类是强制清算”,王欣新说,“但目前我国的市场退出制度非常不规范”。
他介绍,正常机制下,股东及清算义务人通过协商自行清算,解决债权债务等问题后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企业年检制度改革前,企业两年不进行年检,工商管理部门就可吊销其营业执照。王欣新介绍,大量企业在吊销执照后不进行清算,一些地方统计,正常清算的企业不超过20%,对民营企业的统计问题更为严重。河南省工商联数据显示,从2004年8月到2014年8月,十年内全省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有147527家,但进行清算的只有8801家,占5.97%。
王欣新告诉记者,在前几年,全国每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至少有几十万家。“清算退出的前提是债务人可以清偿全部债务,当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还不起债时就要适用破产法了。”他说。
“破产的好处显而易见”,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传华告诉记者,“破产是公开透明的,有中介机构主持,有法院监督,相比于老板‘跑路’后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有专业机构帮助债权人统计、查明公司资产”。
“现在的企业破产案件,很多不是因为资金链断裂,或是管理者决策措施,导致企业经营不善、资不抵债”,韩传华说。他认为,在一些破产重整案件中,“即使把破产企业无代价转让给新的经营者,也算不出盈利模式。很多‘接盘者’是出于社会责任等非市场化因素才接手破产企业”。
“如果企业能够依法破产,就不会有过剩产能”,韩传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很多企业不是到现在资金链才断裂,而是在三年五年前就应该破产”。他认为,当出现无法偿还债务问题时,这些企业往往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维持生产,但当民间融资不愿再进入时,还是难免“跑路”厄运。(编辑 谭翊飞)
21世纪经济报道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