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建投信托·成都城乡统筹财产权信托”项目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正式落地,中建投信托在土地流转信托领域再下一城,这是其开展的第四单土地流转信托。中建投信托副总经理谭硕称,本次项目运作过程中最大的亮点在于主动管理能力的提升。以往土地流转信托在土地信托端信托公司的对土地运营的管理主要承担的是事务管理职能,本项目运作过程中信...
近期,“中建投信托·成都城乡统筹财产权信托”项目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正式落地,中建投信托在土地流转信托领域再下一城,这是其开展的第四单土地流转信托。
中建投信托副总经理谭硕称,本次项目运作过程中最大的亮点在于主动管理能力的提升。
以往土地流转信托在土地信托端信托公司的对土地运营的管理主要承担的是事务管理职能,本项目运作过程中信托公司具有自行筛选、审查和确定土地正式运营商的权利,并有权对运营商进行日常监督,这与以往只能被动接受政府平台公司对土地运营商的指定相比,公司在信托合作中的话语权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增强。
本次落地的土地流转项目围绕成都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背景而展开。该单土地流转信托所涉及的农业用地全部位于青白江区福洪乡幸福村与杏花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内。在城乡统筹改革过程中,存在着大量土地归集并重新整理开发的需求,为信托公司介入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带来巨大市场空间。
模式上,该信托产品采用“全产业链模式”,即实现“前期资金支持+受托人+产业导入”的多层次管理。成都市融禾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当地约3360.1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委托给中建投信托进行主动管理和经营分配,筛选和指定土地运营商作为运营主体对土地进行运营。
另外,此次中建投信托的受托人职责已经从事务管理型提升至主动管理型,具有自行筛选、审查和确定土地正式运营商的权利,并有权对运营商进行日常监督,这与以往只能被动接受政府平台公司对土地运营商的指定相比,公司在信托合作中的话语权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增强。
中建投信托副总经理谭硕表示,土地流转中引入信托制度进行专业管理可以提高土地流转的运作效率,并且信托制度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但现阶段,这一制度优势的发挥还有赖于土地流转过程中权属的信托关系识别、统一土地登记托管制度等制度设计的完善。
2014年11月,中央下发文件决定5年内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登记颁证工作,因此有业内人士称,制约土地流转信托最大的障碍有望被清除。
(编辑: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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