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券商同一客户资料被4人泄露

21世纪经济报道 韩迅
2015-12-28 22:20

在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制度中,包括“客户资料保管在内的客户权益保护,是考评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客户保护方面若存在问题,将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的分类级别。”

投资者的资料属于私人资料,作为证券公司来说,不但不能对外泄露,反而要严密保护,但是广东证监局的4份警示函却显示有部分券商的员工并没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近日,广东证监局一天之内出具4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分别是对中国银河证券员工李琼、吴淑萍、冯艺康,以及国信证券员工沈丹虹4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缘何这4位证券从业人员会在一天之内同时被警示呢?他们究竟做了什么?

同时泄露一个客户

按照广东证监局的信息显示,“2015年4月21日,李琼在中国银河证券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下称银河证券中山二路营业部)工作期间,受他人委托,查询投资者张智聪证券账户的账号、开户券商等信息,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他人。以上事实,有银河证券中山二路营业部金证系统的‘中登账户业务统计’及‘操作流水查询’的相关操作记录、冯艺康的谈话笔录及微信聊天记录、银河证券中山二路营业部的自查报告等证据证明。”

同样,“2015年4月21日,冯艺康在银河证券中山二路营业部工作期间,接受他人委托,通过银河证券中山二路营业部客户经理李琼及原市场营销部总监吴淑萍查询投资者张智聪证券账户的账号、开户券商、账户资产等信息,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他人。以上事实,有银河证券中山二路营业部金证系统的‘中登账户业务统计’及‘操作流水查询’的相关操作记录、你及李琼的谈话笔录、你的相关微信聊天记录及书面说明、银河证券中山二路营业部的自查报告等证据证明。”

“2015年4月21日,吴淑萍在银河证券中山二路营业部工作期间,受他人委托,查询投资者张智聪证券账户的账号、开户券商等信息,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他人。以上事实,有银河证券中山二路营业部金证系统的‘中登账户业务统计’及‘操作流水查询’的相关操作记录、冯艺康的谈话笔录及微信聊天记录、银河证券中山二路营业部的自查报告等证据证明。”

还是2015年4月21日这一天,在国信证券广州分公司工作的沈丹虹,她也“接受了他人委托,通过柜台业务系统将查询获悉的投资者张智聪证券账户的资产总值信息泄露给他人。以上事实,有国信证券广州分公司集中柜台日志记录,你与李琼微信聊天记录、你的书面说明材料及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

由此看来,冯艺康首先“接受他人委托”通过“李琼、吴淑萍”查询投资者张智聪证券账户,此后,沈丹虹也“接受了他人委托”将张智聪证券账户的“信息泄露给他人”。  

按照《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13条第5项规定,证券经纪人不得“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11条第10项也规定,证券从业人员禁止“泄露客户资料”。 

两券商员工离职

基于李琼、吴淑萍、冯艺康,以及沈丹虹的违规行为,广东证监局决定分别“予以警示”,时间是“2015年12月8日”。缘何上述4人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会“明知故犯”泄露客户信息呢?

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显示,冯艺康等3名中国银河证券员工是将张智聪证券账户的“账号、开户券商、账户资产等信息泄露给他人”,沈丹虹是将张智聪证券账户的“资产总值信息泄露给他人”。

但是, 中国银河证券12月28日答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事营业部员工通过柜台一码通功能查询了张某某在哪家券商开户(该功能无法查询资产等信息),并告知他人。”

上海一家券商经济业务部门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券公司必须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制定安全保密措施,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记录、交易记录等资料,防止资料与数据丢失、泄密或者被篡改。尤其是在地方营业部,我们对于客户资料的信息查询是要进行权限识别的,有些重要客户的资料,一般员工是看不到的。”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信息显示,除去国信证券沈丹虹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状态为“离职”外,银河证券的李琼、吴淑萍、冯艺康的证书状态均为“正常”。

12月28日,国信证券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采访回复中表示“公司已经知悉警示函事宜”,“沈丹虹在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职国信广州分公司客户服务岗,主要工作内容为接听客户来电和进行客户日常服务,根据该工作岗位需要,分公司赋予查询客户账户部分信息的权限,以便解答客户咨询。”

同时,国信证券表示,其“广州分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8日与沈丹虹解除劳动合同。”

中国银河证券也表示自己公司对客户资料实行严格管理,发现泄露资料情况决不姑息,“这件事情上,尽管张某某并非我公司客户,当事员工没有将信息用于商业用途,但营业部已经对3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一人已离职,两人已接受记过处分和罚扣薪酬处理。”

实际上,中国证监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证券市场客户资料的保护工作,先后制定发布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等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客户资料管理制度及保密机制。在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账户规范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中,推动落实有关监管规定。

国信证券表示,广州分公司在客户信息查询制度建设、系统权限管理和检查、员工自律宣导及培训方面均设有严格的管理流程,对客户账户资料实行严格保密,非依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报送、客户同意或者因客户身份识别的需要,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该起事件发生后,我公司高度重视,对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积极主动联系客户做好沟通解释安抚工作,配合监管局对可疑线索进行细致摸底排查。事件查实后,广州分公司已迅速启动员工内部问责处理机制,对违反公司信息资料管理规定的涉事人员沈丹虹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此次客户信息泄露事件,属于该员工风险意识薄弱发生的个别事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注意到,在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制度中,包括“客户资料保管在内的客户权益保护,是考评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客户保护方面若存在问题,将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的分类级别。”

此事件发生的背后凸显出,国内券商在高速发展的背后存在的内控缺陷。对于中国银河证券与国信证券来说,如何杜绝与防止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或许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编辑:简俊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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