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魏鹏远被控受贿21170余万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12月29日,据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29日开庭审理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据河北保定中院微博消息,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29日8时30分在保定市法警训练基地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魏鹏远被控受贿21170余万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公开资料显示,魏鹏远长期在国家发改委煤炭处工作,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其由煤炭处处长升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级别为正处级。
煤炭司是国家能源局负责煤炭、煤层气开发管理的业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拟定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2014年5月,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对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魏鹏远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日前已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曾表示,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编辑:肖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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