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农民工市民化影响因素及路径探索”
四川省统计局在1月8日发布《农民工市民化影响因素及路径探索-基于2015年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现状调查》,对四川省推行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的遭遇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
上述报告数据显示,城市生活成本高、城乡户口差别不大、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以及农村土地有较大增值潜力是影响农民工不愿落户城镇的四大主要因素。
据调查,有43.6%的受访者将城市生活成本高、环境差,不如农村安逸自在作为不愿落户城镇的首要因素;其次是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差别不大,没必要,占比38.5%;想保留家中土地承包权为自己留一条后路以及农村土地有较大增值潜力不想放弃列第三和第四位,占比分别为37.8%和33.7%。
而收入低、房价高、就业不稳定是影响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三大主要障碍。
调查显示,在影响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诸多因素中,有66%的受访者将收入太低,城市生活成本太高视为首要因素,其次是房价太高买不起和就业不稳定,缺乏保障,占比分别达60.7%和46.5%。列第四、五位的分别是落户大城市门槛条件太高和不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及土地承包权,占比分别为21.7%和18.4%。相比之下,受文化因素的影响较小,如生活习惯、观念差异太大和受城里人歧视缺乏安全感等,占比均在6.6%以下。
住房、养老、子女义务教育是农民工市民化待遇的最集中诉求。
据调查,目前农民工市民化的诉求主要集中在住房、养老、子女义务教育三方面,基本住房保障是农民工最希望享有的市民化待遇。调查显示,在被问及“您认为农民工要享有本地市民同等待遇,目前最急需解决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是什么?”,选择居前三位的依次是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和子女义务教育,占比分别为50.9%、42.2%和37.5%。医疗卫生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劳动技能培训和失业保险也受到较多的关注,选择占比在18.8%保障、最低生。
“缺乏合适创业项目”和“获得创业贷款难”是农民工本地创业的最大障碍。
调查显示,受访者认为在本地自主创业遇见的最大障碍主要集中于“缺乏合适创业项目”、“获得创业贷款难”、“缺乏创业经验和人脉关系”等。仅1.3%的受访者表示在本地自主创业“没有什么障碍”。
针对上述情况,四川省统计局提出了“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实现路径的几点考虑”。
(一)宏观层面
1.立足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实现人口吸纳。
作为西部人口大省的四川,应以产城融合为重点,依托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大力发展通道经济,带动产业经济、城市经济、县域经济和开放经济加快发展,提升城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尤其是及时培育接替产业,及时着力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特别是大力培育和发展以金融、教育、商贸物流、现代服务、旅游文化、休闲娱乐等以就业为取向的城市产业,以拓展农民工的就业容量,提升城市的就业吸纳能力,实现产业发展、就业吸纳和人口集聚的良性循环。
2.大力促进省内转移就业
数据显示,四川省农业转移人口省内就近转移的吸引力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省内就业比重不断提升。为此,“十三五”及未来更长一个时期,应顺应农业转移人口返乡大趋势,着力发展省内就近转移就业和市民化,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返乡创业和再就业,努力创设条件使在省内流动的农业转移人口都能享有较为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大部分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家庭能在城镇落户定居。同时,增强进城农民工的就业能力,政府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适当减免农民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费用,敦促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培训,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以此形成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
3.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就四川而言,去年11月《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严格控制成都市人口规模,调整优化现有落户政策;其余市州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让更多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安家的农业转移人口能落户城镇。要坚持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以退出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这从政策层面为四川省农民工市民化创设了积极条件。
4.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和确保如期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构建农民土地权利保障的基础体系。加强规范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及服务体系,健全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二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三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效保障进城落户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稳步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农户对“三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其权益。
5.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不能仅凭“一纸户籍”。如果没有公共服务,即使实现落户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
6.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为此,需要尽快研究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的财政补助和支持力度;督促地方建立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在分配一般性转移支付时,要考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带来的增支因素,逐步转变按照常住人口口径计算,切实缓解一些城镇因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而增加的财政支出压力;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支出成本的科学测算。完善有关统计分析工作,为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的体制机制提供依据。
(二)微观层面
1.切实推进进城务工人员的市民化福利保障工作。
2.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3.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创业的支持力度。
4.进一步转变工商、城管、公安等职能部门工作作风。
5.持续改进进城务工人员金融服务。
(作者:李果 编辑: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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