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民政部副部长邹铭,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透露,在医疗、住房等方面,相关部门也正在研究一些具体的措施,保证留守儿童和流浪儿童跟他们的父母一样融入到城镇,能够接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数千万留守儿童的命运正待改变。
“在医疗、住房等方面,相关部门也正在研究一些具体的措施,保证他们跟他们的父母一样融入到城镇,能够接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2月19日,民政部副部长邹铭,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谈到留守儿童和流浪儿童的教育等情况时说。
截止目前,全国父母打工在外,子女在家乡学习居住的留守儿童有6100万。另外,也存在大批与父母在一起,但是人无法享受到所在城市教育的大批儿童,有的甚至是流浪儿童。
由于儿童形成独立人格需要父母和教育因素,留守、流浪儿童在缺乏父母关爱和学校教育时,会形成严性格缺陷或心理疾病,这甚至造成了大量的留守儿童非正常死亡的悲剧。比如毕节留守数名儿童在垃圾堆取暖中毒而死就是案例。
为此,国务院于1月27日召开了常务会议研究留守儿童的保护问题,并于2月4日专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
该意见指出,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为此,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该意见指出,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目前很多子女不能随父母生活,核心的原因也与父母所在的城市不能接纳子女上学有关,这种情况不只是在小城市,在很多大城市也一样。即便有的儿童父母在城市收入较高,但是因为没当地户籍,子女仍难入学;即使能入学,很难进入公立学校;即使进入,最后升学也是问题。
为此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指出,下一步要继续畅通随迁子女就学的渠道,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为适龄儿童居住证持有者提供义务教育,在以公办学校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基础上,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方便。
另外,需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常住人口变化情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科学编制城镇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做好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总的精神,一般的城镇对随迁子女的入学要力度更大,更为方便,手续要更加便捷。“一些特大城市和随迁子女非常集中的地方,允许其实事求是的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入学。”他说。
(编辑:耿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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